买德盛稳健基金 送德盛平安保险
为了感谢广大投资者对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信任和厚爱,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务,本公司在发行旗下首支基金———“德盛稳健”时,特别推出“买德盛稳健基金、送德盛平安保险”的活动。
具体方案如下:
1、保险计划名称:德盛平安保险计划。
2、获赠资格:凡在本基金发行认购期内一次性或累计认购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0元的个人投资者将获赠“德盛平安保险”。
3、投保人: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保险人: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5、被保险人:发行认购期内认购金额达到或超过10,000元以上的个人投资者本人。
6、受益人:本保险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或法定继承人。
7、保险利益:保险利益随个人投资者认购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金额的增加而增加。在发行认购期内,多次认购本基金时,以累计认购金额计算保险利益。
认购金额与保险利益对照表如图所示:(附后)
注意事项
1、保险期限:保险有效期为一年。
2、保险生效时间:本保险责任起始时间为德盛稳健证券投资基金成立次日零点。
3、若本基金未能成功设立,则本保险计划无效。
4、投资者有权不接受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赠送的保险。不愿接受赠送保险的投资者,请在基金发行截止日前,电话通知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取消,电话:021-38784766。
5、凡同意接受赠送保险的投资者,其接受行为即表明其同意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投保人为其办理投保手续并向保险人提供必要的投资者开户时填写的个人信息。
6、保险凭证: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确认函。
7、保险理赔:被保险人出险后需在5日内通知保险公司,理赔时请拨打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专线服务电话:95511、(021)67028823。
8、投资者应详细阅读并了解该保险计划具体条款和保险服务事宜。详情请登陆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pa18.com或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ja-allianz.com。
9、责任免除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或医疗费用支出的,保险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伤害;
(2)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5)被保险人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6)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7)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他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
(8)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
(9)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未尽事宜详见保险条款)
10、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负责所有保险条款的解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