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变更估值方法的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公告[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称“基金管理人”)会同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金鹰成份股优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10001)和金鹰中小盘精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2102)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具体方法如下:
1、如上述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则相应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确定其公允价值。
2、指数收益法是指对于需要进行估值的股票,在估值日以公开发布的相应交易市场和
相应行业指数的日收益率作为该股票的收益率,然后根据此收益率计算该股票当日的公允价值。
3、以上估值计算方法自2008年9月16日起实施。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详细情况,请
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gefund.com.cn)或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020-83936180)垂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8年九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