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大盘A

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40006   股票型

汇丰晋信大盘A(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40006 股票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5-12-15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5.3064 5.3664 200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3117.00 ¥4704.00 ¥3523.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1.75% 5.93% 29.10% 31.17%

汇丰晋信基金:关于提示直销个人投资者落实适当性管理的公告

时间:2017-06-30 源自:巨潮网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示直销个人投资者落实适当性管理的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12 月 12 日颁布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办法》”)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发布的《基金募
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均将于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
为了切实有效地落实投资者适当性,以便为个人投资者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温馨提示
直销个人投资者配合本公司完成以下事项:

一、完善个人基本身份信息
《办法》和《指引》正式施行后,对基金管理人了解投资者信息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
投资者原先提供的身份必要信息有缺失,则对于投资者提交的交易申请(仅限认购、申购、
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本公司将作交易无效处理。
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敬请个人投资者配合本公司完成以下事项,以免因身份必要信
息缺失而影响交易申请(仅限认购、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
1、 当直销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营业网点提出交易申请(仅限认购、申购、定期定额
申购和转换)时,请在本公司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完善个人基本身份信息;
2、 当直销个人投资者登录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时,系统会提示投资者完善个人基本身
份信息,只有完善信息后方可继续提交交易申请。

二、风险承受能力重评
因《指引》第二十六条规定,本公司对原客户风险承受能力等级划分做出了调整,且更
新了《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故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敬请个人投资者配合本公司完成以下事项,以便根据最新评估结果,提出更为合
适的适当性匹配意见:
1、 当直销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营业网点提出业务申请(赎回除外)时,请在本公司
规定的时间内配合重新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2、 当直销个人投资者登录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时,系统会提示投资者重新接受风险承
受能力评估,只有完成重评后方可继续提交业务申请。

三、适当性匹配和针对普通投资者的录像工作流程
依据《办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五条和《指引》第十六条的规定,并结合实际业务操作,
本公司对原《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

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因直销个人投资者被默认为普通投资者,当直销个人投资者通
过本公司营业网点提出交易申请(仅限认购、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时,本公司将按
照《办法》第二十五条和《指引》第十六条规定,通过录像方式记录投资者接受风险承受能
力重评的过程。

直销个人投资者在本公司营业网点接受风险承受能力重评后,在未提出申请转换为专业
投资者的情况下,如提出交易申请中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高于及其风险承受能力,则本公司
将按照《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条、《指引》第十六条的规定,向投资者
提出如下适当性匹配意见,并通过录像的方式进行记录:
1、 如投资者属于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的投资者,则本公司工作人员将直接告知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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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按照《办法》规定无法接受其交易申请;
2、 如投资者不属于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的投资者,若投资者仍坚持要求购买,则需
投资者签署《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直销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电子交易平台接受风险承受能力重评的,如原定投的基金产
品风险等级高于及其风险承受能力,则系统会提示投资者是否继续交易,如投资者选择继续
交易,则原定投协议继续执行;如投资者完成终止交易,则原定投协议终止。

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直销个人投资者如通过传真方式提交交易申请(仅限认购、申
购和转换),如该投资者原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已过期,则本公司将联系客户接受风险承受能
力重评并完善个人基本身份信息,如投资者拒绝配合,本公司将对投资者的交易申请做确认
失败处理;如投资者配合完成,则本公司将按照《办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五
条、《指引》第十六条的规定联系投资者提出如下适当性匹配意见:
1、 如投资者属于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的投资者,则本公司工作人员将直接告知投资
者按照《办法》规定无法接受其交易申请;
2、 如投资者不属于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的投资者,若投资者仍坚持要求购买,则需
投资者提交已签署的《风险不匹配警示函及投资者确认书》。

按照本公司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施行的修订后的《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
基金规则》规定,直销个人投资者通过本公司营业网点或传真方式提出交易申请(仅限认购、
申购、定期定额申购和转换),投资者完善个人基本信息和接受风险承受能力重评以及本公
司与投资者之间完成适当性匹配过程的截止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17:30,若超过该截止时间未
完成,则投资者的交易申请将作确认失败处理。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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