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所持新城控股估值调整的公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7]13 号)的有关规定,经与托管行协商一致,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9 年 7 月 4 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证券
新城控股(证券代码:601155)进行估值调整,估值价格为人民币 25.21 元。
在上述证券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按市价估值方法进行
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
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
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hsbcjt.cn)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了解基金
份额净值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
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
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
对新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
《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
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敬请投资人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
谨慎决策。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