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丰晋信大盘A

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40006   股票型

汇丰晋信大盘A(汇丰晋信大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540006 股票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5-12-15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5.3064 5.3664 200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3117.00 ¥4704.00 ¥3523.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1.75% 5.93% 29.10% 31.17%

关于提请直销投资者及时更新投资者分类资料并接受或重新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的公告

时间:2021-12-28 源自:巨潮网

提请直销投资者及时更新投资者分类资料

并接受或重新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的公告

一、更新投资者分类资料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0号】,简称“《适当性

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经营机构应当告知投资者,其根据《适当性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所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分类的,应当告知经营机

构。

《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中基协发〔2017〕4

号,简称“《适当性管理指引》” )第三十五规定:基金募集机构要告知投资者,其

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要及时告知基金募集机构。

根据以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 )将持续推进投资者分类工作,特提请广大直销投资者留意

和配合以下事项:

(一)个人投资者(自然人)

1、如个人投资者已提供符合以下《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产证明

和投资经历证明成为专业投资者,则提请投资者当本人资产情况发生变更,例如

金融资产或个人年均收入不再符合规定,或者本人的职业资格认证或从业资质已

失效,请及时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更新相关资产证明或投资经历证明,以免本公司

无法及时调整您的投资者分类,以致后续未能提供与您资产情况或投资经历相适

配的服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是专业投资者: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

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

准设立的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

册会计师和律师。

2、如个人投资者已按照以下《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转化为专

业投资者,则提请投资者当本人资产情况发生变更时,例如金融资产或个人年均

收入不再符合规定,或者本人的职业资格认证或从业资质已失效,请及时到本公

司直销柜台更新相关资产证明或投资经历证明,以免本公司无法及时调整您的投

资者分类,以致后续未能提供与您资产情况或投资经历相适配的服务。

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

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且具有1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1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

风险管理等相关工作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

上述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等。

(二)机构投资者(法人或其他组织等非自然人投资者)

1、如机构投资者已提供符合以下《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资产证明

和投资经历证明成为专业投资者,则提请投资者当资产情况发生变更时,例如净

资产或金融资产不再符合规定,请及时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更新相关资产证明,以

免本公司无法及时调整投资者分类,以致后续未能提供与投资者资产情况相适配

的服务。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

(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

(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2、如机构投资者已按照以下《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转化为专

业投资者,则提请投资者当资产情况发生变更时,例如净资产或金融资产不再符

合规定,请及时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更新相关资产证明,以免本公司无法及时调整

投资者分类,以致后续未能提供与投资者资产情况相适配的服务。

符合下列条件的普通投资者可以申请转化成为专业投资者:

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且具

有1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的除专业投资者外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上述所称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

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品等。

二、接受或重新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的提示

为贯彻落实《适当性管理办法》和《适当性管理指引》中关于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应向投资者提供与之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或服务,切实保障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已全面实施直销投资者风险测评工作。

对于至今尚未接受本公司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的直销投资者,请及时联系本公

司客服垂询并尽快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免影响您的基金交易。

对于已经接受本公司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的直销投资者,如果您的风险偏好发

生了变化,请及时到本公司直销柜台或者登录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重新接受

风险承受能力调查。

如果您的其它个人信息发生了变更,也请尽快联系本公司直销柜台或者登录

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进行修改。

如有任何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20376888(贵宾理财客户也

可直接致电您的客户经理)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hsbcjt.cn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汇丰晋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