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所持停牌股票立思辰(300010)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4年1月22日起,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立思辰(股票代码:300010)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2014年1月22日,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立思辰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核算而导致的基金资产净值较上一估值日的调整幅度如下:
基金名称 基金资产净值变化的比例
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 0.00%
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0.05%
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0.00%
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0.28%
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31%
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
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26%
诺安新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
自立思辰复牌之日起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说明。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