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 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 年 7 月 25 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长信可转债债券
基金主代码 519977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3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公告依据
基金基金合同》、《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
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5 年 7 月 20 日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长信可转债债券 A 长信可转债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519977 519976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元) 1.7055 1.6823
截止收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益分配 107,050,006.16 60,961,855.54
元)
基准日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
的相关
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21,410,001.23 12,192,371.11
指标
位: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4.00 3.8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5 年度的第 2 次分红
注:根据《长信可转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
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6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二、与分红有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7 月 27 日
除息日 2015 年 7 月 27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5 年 7 月 29 日
权益登记日本基金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
分红对象
份额持有人。
临时公告
本次分红将以 2015 年 7 月 27 日除权后的基
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红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利再投资所产生的份额于 2015 年 7 月 28 日
直接划入其基金账户,2015 年 7 月 29 日起投
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
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
暂免征收所得税。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
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重要事项
1、本次分红公告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2、权益登记日申购或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赎回或转
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本基金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
金红利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
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权益登记日 2015 年 7 月 27 日
申请设置的分红方式对当次分红无效)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有关事宜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网站:http://www.cxfund.com.cn
客户服务专线:4007005566(免长话费)
五、风险提示
因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或 1 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
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因分
红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
提高基金投资收益。
临时公告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年 7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