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调整申购、赎回、定投及单个账户最
低保留份额限制等业务规则的公告
为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服务,根据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工银瑞
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等基金产品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决定自 2014 年
11 月 5 日起调整旗下工银瑞信核心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工银核心价值股票”)等开放式
基金产品单笔最低申购金额、最低定投申购金额、最低赎回份额数量及在各销售机构的单个交易账户最低
保有份额数量(货币基金产品、申购起点为 500 万元人民币的债券型基金产品和 ETF 基金产品除外),详
情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旗下截至 2014 年 11 月 1 日可以通过各销售机构(网点)和本公司电子自助交易系统成功发起
申购、赎回和定投交易的所有申购起点为 100 元和 1000 元人民币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货币基金产品、
申购起点为 500 万元人民币的债券型基金产品和 ETF 基金产品除外)。
二、调整内容
1、以上基金产品在各销售机构(网点)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最低申购金额、基金
定投起点为 10 元人民币,最少追加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本公司直销柜台每个基金账户首次最低申购金额
为 100 万元人民币,已在直销柜台有认购或申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
最低申购金额为 10 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10 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
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不足 10 份时,该部分基金份额将自动一次性全
部赎回。
3、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各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基金份额最小单位为 10 份。
4、如基金销售机构有不同规定,投资者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业务时,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
定。
5、本公司将在以上适用基金范围内的基金产品下一次更新招募说明书时,对上述内容进行更新。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1、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icbccs.com.cn;
工银瑞信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etrade.icbccs.com.cn/etrading;
工银瑞信淘宝店铺网址:http://gyrx.taobao.com/;
2、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四、上述业务的解释权归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
收益。基金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和各类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
明书等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11 月 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