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金融地产混合A

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251   混合型

工银金融地产混合A(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000251 混合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5-12-15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2.906 3.95 1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798.00 ¥4632.00 ¥1885.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0.51% 1.36% 1.25% 7.98%

工银金融地产混合:第一次分红公告

时间:2016-06-23 源自:巨潮网

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6 年 6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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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金融地产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025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8 月 26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16 日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 2.247
位:人民币元)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 599,548,711.25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
(单位:人民币元)
日的相关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 179,864,613.38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
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3.137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一次分红,2016 年第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一次分红
注: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六次,每次 收益分配

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3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2.以截至 2016 年 6 月 16 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基金份额持有人派发红利。分红方案为按每

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3.1370 元。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6 年 6 月 24 日
除息日 2016 年 6 月 24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6 年 6 月 2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
持有人。
1、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将按 2016 年 6 月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24 日除息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6 年 6 月 28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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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瑞信金融地产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第一次分红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
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
收申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 2016 年 6 月 27 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

2016 年 6 月 28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基

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2、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

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

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日的交易时

间结束前(即 2016 年 6 月 23 日 15:00 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

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4、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的

投资收益。

5、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

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6、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7、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8、本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

限责任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厦门证券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

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方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藏同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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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

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

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

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众生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

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宜信普

泽投资顾问(北京)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增

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付金融服

务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上海联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君德汇富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创金启富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

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珠海盈米财富管理有限公司、汉口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

9、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敬请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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