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股票行业界定的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
调整股票行业界定的公告
我公司旗下的长盛电子信息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盛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和长盛城镇化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长盛城镇化主题基金”)均采用上海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万研究所”)发布的申万行业分类标准,对基金所投资主题的上市公司股票进行行业界定,并在基金合同中约定“在申万研究所对行业分类标准进行调整时,基金管理人可酌情进行相应的调整”。
鉴于申万研究所已于2013年12月24日发布《申银万国行业分类调整公告》,对申万行业分类体系进行了调整,基金管理人拟根据上述两只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其主题所涉及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业界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1、长盛电子信息产业基金
根据申万2014年行业分类标准,原一级行业“信息设备”、“信息服务”将分拆为“计算机”、“通信”、“传媒”三个一级行业,长盛电子信息产业基金中电子信息产业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业界定将由“电子行业、信息设备行业和信息服务行业”3个申万一级行业相应调整为“电子行业、计算机行业、通信行业和传媒行业”4个申万一级行业。
2、长盛城镇化主题基金
根据申万2014年行业分类标准,原一级行业“建筑建材”分拆为“建筑材料”、“建筑装饰”两个一级行业 原一级行业“机械设备”分拆为“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新)”两个一级行业 原一级行业“交运设备”分拆为“国防军工”、“汽车”两个一级行业,并将原一级行业“交运设备”中的二级子行业“铁路设备”纳入“机械设备(新)”一级行业中。根据上述调整,长盛城镇化主题基金中城镇化主题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业界定将由“建筑建材、房地产、交运设备、机械设备、商业贸易、交通运输、公用事业以及家用电器等申万一级行业”相应调整为“建筑材料、建筑装饰、房地产、国防军工、汽车、电气设备、机械设备(新)、商业贸易、交通运输、公用事业以及家用电器等申万一级行业”。
长盛电子信息产业基金和长盛城镇化主题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里的相关条款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后,本基金的实际投资范围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基金的投资管理不会受到实质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就上述调整事宜取得基金托管行的同意,并在公告后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