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天天红货币B

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002183   货币型

广发天天红货币B(广发天天红发起式货币市场基金)

002183 货币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6-07-22

万份收益(元) 七日年化收益率(%) 最低投资额
0.3392 1.244 1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71.00 ¥298.00 ¥512.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0.10% 0.30% 0.63% 0.71%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业务规则更新提示

时间:2026-07-21 源自:基金公司网站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业务规则更新提示
尊敬的客户:
  为更好地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发展需要,我们对《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业务规则》进行了修订和更新。上述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
  请您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相关业务规则。如您在本次规则更新生效后继续使用我们的服务,即视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接受更新后的业务规则,并愿意受其约束。如有任何疑问,您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或在线客服与我们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业务规则》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7 月 21 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业务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规范通过本公司直销网
上交易系统(含广发基金官方网站、广发基金 APP、广发基金官方微信,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或“系统”)进行的由本公司募集并管理的开放式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定期投资行为,特订立《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业务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在网上交易过程中涉及的投资者、指定银行、本公司及其他有关机构皆应遵守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
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以下简称“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的规章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规则中未提及或未明确规定的相关事宜应参照本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
规则》和相关公告。
第二章 释义

第四条 网上交易基金定期投资业务包含以下几类业务:


(1) 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约定扣款
时间、扣款金额、投资基金名称,委托本公司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2)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也称“智能定投”业务):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申请,约定扣款时间、投资基金名称,用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出投资金额、委托本公司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基金投资方式。
第三章 设置定投计划

第五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设置定投计划,该计划须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事项:设置指定投资日、投资基金、每期投资金额、扣款渠道等。如为定期不定额计划,则需额外设置标的指数、均线以及级差等参考参数。

第六条 投资者开户当天可以设置定投计划,如开户确认失败,则开户时设置的定
投计划也同时终止。

第七条 一个投资者可以同时申请开立多个定投计划。同个扣款日有多个定投投资
计划的定投顺序由系统按随机原则处理。

第八条 定投业务的投资限制: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每期扣款金额为投资者约定的
固定金额,定期不定额申购业务的每期扣款金额为投资者约定的根据指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得出的不固定金额。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申购业务开通的基金品种、基金定投最低金额、定投费率等以相关公告为准。如定投业务定期扣款金额低于基金当日申购金额
下限,系统将按基金当日申购金额下限发起当期扣款。如定投业务定期扣款金额超过基金当日申购金额上限,系统将按基金当日申购金额上限发起当期扣款,交易结果以该笔订单最终交易确认情况为准。
第四章 定投计划的管理

第九条 定投计划的变更: 投资者可以对指定扣款日、每期投资金额等本公司允许
变更的计划要素进行变更,但变更后的定期投资计划首次扣款日不得早于或为当前自然日,变更设置成功后,立即生效。如当前处于系统执行定投计划当期扣款的时间段内,则不支持对该定投计划操作变更。

第十条 定投计划的暂停和终止:投资者可操作暂停或终止定投计划,暂停或终止
操作成功后,立即生效。如当前处于系统执行定投计划当期扣款的时间段内,则不支持对该定投计划操作暂停或终止。

第十一条 当投资者账户余额不足、账户状态不正常或网络故障、系统故障,以及
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计划实际投资日无法定投成功的情况下,该笔定投交易申请将不予顺延至执行,本次定投申请失效。本期定投失败不影响下期定投计划的执行。第五章 定投计划变更

第十二条 投资者通过本公司办理交易账户撤销、基金账户销户等业务申请时,须
先终止定投计划。

第十三条 投资者设置定投计划后,若计划指定投资日为非工作日时,则实际投资
日将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如果计划指定投资日为月末,且恰为非工作日,则实际投资日将顺延至下月第一个工作日(包括跨年度)。执行顺延后,如出现同个定投投资计划在同个工作日有多笔金额相同的扣款订单,则仅会发起一笔扣款。

第十四条 扣款日的具体扣款时间以基金公司系统触发为准,请投资者在扣款日全
天保持账户余额充足。

第十五条 如果扣款银行卡发生挂失、损坏更换、销卡等异常情况,在网上交易定
投申购的实际扣款日将有可能扣款失败。投资者在扣款银行卡发生上述异常情况时,须尽快终止网上交易定投申购计划,并进行扣款银行卡的变更手续,在扣款银行卡变更完成后,投资者可以使用新的扣款银行卡重新办理网上交易定投申购计划。投资者未及时采取上述必要措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十六条 在实际投资日,系统按投资者预先设置的状态对有效的定投计划自动发
起定投申请, 扣款成功后,投资者可在当交易日 15:00 前操作撤销该交易,单次定投交易撤销不影响整个定投计划的后续执行。

第十七条 投资者知晓并同意,定投计划存续期间,若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变更、
对应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调整,或风险测评结果已过期,投资者应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综合判断,自主决定是否继续执行定投计划,并可通过我司网上交易系统对现有定投计划进行修改、暂停或终止。若投资者未作上述操作,我司将按原计划正常执行,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动、实际情况的变更对本规则做出及时
的修订。

第十八条 本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2026 年 7 月 21 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