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
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安信基金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17 年 1 月 23 日起,按
照相关法规的要求修改旗下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内容
1、在《基金合同》“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进行如
下修改:
(1)本部分“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中,原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修改为
“2、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的份额净值的计算,
保留到小数点后 4 位,小数点后第 5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收益或
1
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T 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
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
计算或公告。”
2、在《基金合同》“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中
进行如下修改:
(1)本部分“一、基金管理人”中,原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设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509999”
修改为
“(一)基金管理人简况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2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设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永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82509999”
3、在《基金合同》“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中进行如下修
改:
(1)本部分“四、估值程序”中,原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第四位
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修改为
“1、基金份额净值是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
以当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后第五
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部分“五、估值错误的处理”中,原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
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以内
(含第三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3
修改为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
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以内
(含第四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二、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1、在《托管协议》“一、基金托管协议当事人”中进行如下修改:
原“(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心 36 层
邮政编码:518026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修改为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4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
心 36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 6009 号新世界商务中
心 36 层
邮政编码:518026
法定代表人:刘入领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6 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1895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3.5 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经营范围:”
2、在《托管协议》“七、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会计核算”中进行
如下修改:
(1)本部分“(一)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复核与完成的时间及
程序”中,原
“1.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1 元,小数点后
第四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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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为
“1. 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资产净值是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负债后的金额。
基金份额净值是指按照每个工作日闭市后,基金资产净值除以当
日基金份额总数,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精确到 0.0001 元,小数点
后第五位四舍五入,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本部分“(三)基金份额净值错误的处理方式”中,原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三位以内(含第三位)发生差错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
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
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
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修改为
“1.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四位以内(含第四位)发生差错时,
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基金份额净值出现错误时,基金管理人应当
立即予以纠正,通报基金托管人,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
扩大;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25%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报
基金托管人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错误偏差达到基金份额净值的 0.5%
时,基金管理人应当公告;当发生净值计算错误时,由基金管理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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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处理,由此给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造成损失的,应由基金管理人
先行赔付,基金管理人按差错情形,有权向其他当事人追偿。”
重要提示:
1、上述修改遵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修改,
根据安信稳健增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因相应
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对基金合同进行修改的,可不经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表决。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安信稳健增
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 808 8088
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
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
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该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
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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