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央企改革股票A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26   股票型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A(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626 股票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6-06-17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1.5554 1.5554 1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1306.00 ¥1073.00 ¥734.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3.98% -10.27% -11.15% -13.06%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时间:2018-03-24 源自:巨潮网

《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一部分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 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以下简称“《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

原则 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 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

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 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

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 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

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

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第二部分 释义 新增内容如下: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

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

修订

……

52、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

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

1
限于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

(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

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

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新增内容如下: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

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

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

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 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 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归入基金

途 用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 财产的比例详见招募说明书,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 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

费。 于 7 日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不低于 1.50%的赎回费并全额

计入基金财产。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当前一估值日基

2
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

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

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

申请。

…… ……

新增内容如下:

7、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

单一投资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

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

的除外。

……

发生上述第 1、2、3、5、6、7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 发生上述第 1、2、3、5、6、8 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

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 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投资人申购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应

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 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

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 人的申购申请被拒绝,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

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 发生上述第 7 项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采取比例确认等方

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式对该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进行限制,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该

等全部或者部分申购申请。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

3
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 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

情形 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支付赎回款项。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

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

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

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第六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基金份额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持有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 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

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 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

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 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

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 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

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 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

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基金 回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

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 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

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 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

4
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 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

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 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

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 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

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 额持有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基金份额持有人未能赎回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过基

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金总份额 50%以上的赎回申请的情形下:对于该基金份额持

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

部分,基金管理人可以延期办理赎回申请;对于该基金份额

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超过 50%的部分,可以根据前段“(1)

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

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投资于股票资产的比

二、投资范围 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基金合同》 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投资于《基金合同》界定的央企

界定的央企改革受益主题证券资产占非现金资产的比 改革受益主题证券资产占非现金资产的比例不低于 80%;每

例不低于 80%;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 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

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

和应收申购款等。

5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投资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四、投资限制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1、组合限制 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 ……

新增内容如下: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

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

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13)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

(1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不

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

6
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不

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投资;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除上述第(2)、(13)、(14)项和第(7)项第 5)目另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有约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相关证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券可交易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相关证券可交易

定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四部分 基金资产估值 新增内容如下: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

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的,基金管理

人应当暂停估值。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 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

7
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 理人至少应当在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

告 息”项下披露该投资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特有风险,中国证监

会认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

基金组合资产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新增内容如下: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27、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或潜在影响投资

(七)临时报告 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 同步更新,且与基金合同正文内容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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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对照表
章节 原文内容 修改后内容

二、托管协议的依据、目的、原则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本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

和解释 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 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

(一)依据 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 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

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 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

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国泰 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

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

“《基金合同》”)订立。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与《国泰央企改革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订立。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 (2)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

务监督和核查 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 易保证金后,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 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

规的规定对基金管理人的下列投资 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运作进行监督: …… ……

2、对基金投融资比例进行监督; 新增内容如下:

(4)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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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开放式基金(包括开放式基金以及处于开放期的定期开放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

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本基金

托管人托管的全部投资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

通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

(12)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定

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本基金

管理人承诺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中国证监会认

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

的资质要求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保持一致,并承担由

于不一致所导致的风险或损失;

(13)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市值合计

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15%;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

股票停牌、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

不符合该比例限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限

资产的投资;

10
……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规 除上述第(2)、(12)、(13)项和第(6)项第 4)目另

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 有约定外,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证券发行人合并、基金

符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相关证券 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

可交易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 合上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相关证券可交易

的特殊情形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的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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