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大华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平安大华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发售已获中国证
监会 2016 年 9 月 20 日证监许可[2016]2152 号文注册。
2、本基金类别为货币市场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基金托管人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登记机构
为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自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5 日止,通过基金管理
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发售(具体办理业务时间见各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或
拨打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
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单笔最低认购金额
为 0.01 元,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0.01 元。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接受首次认
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50,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
20,000 元(含认购费)。如各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
准。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基金管理人不
对每个账户的认购和持有基金份额进行限制。
7、本基金认购将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网点及基金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发售;
具体名单请见“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的“7、直销机构”和“8、代销机构”
部分。
8、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须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
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
9、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初始面值发售,认购价格为
每份基金份额人民币 1.00 元。
10、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
机构确实接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公司的确认
结果为准。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
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证券时报》等报刊的《平安大华金管家货币市场基
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基金管
理人的互联网网站(www.fund.pingan.com)。
12、募集期内,本基金还有可能新增或者变更销售机构,敬请留意近期本公司
及各销售机构的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3、各销售机构办理认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
机构的具体规定。
14、投资人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或各销售机构咨询电
话了解认购事宜。
15、投资人应保证用于认购的资金来源合法,投资人应有权自行支配,不存在
任何法律上、合约上或其他障碍。
16、投资人还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在与本公司达成
网上交易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了解有关基金网上交易的具体
业务规则后,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目前本公司仅对
个人投资者开通网上交易服务)。
17、销售网点(包括直销中心)或网上交易渠道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是
否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注册登记
机构(即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
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或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8、对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人,投资人可拨打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
话(400-800-4800)、直销专线电话(0755-22627627)或各代销机构咨询电话
了解认购事宜。
19、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期安排做适当调整。
20、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基金合同摘要》、《托管协议》、《招募说明
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fund.pingan.com)。投资人亦可
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21、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
咨询。
23、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是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长期平均预期风
险和预期收益率低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
投资人购买本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存款类金融机构。投
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
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
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并通过基金管理人或基金管理人委托的具有基金销
售业务资格的其他机构购买基金。投资人在获得基金投资收益的同时,亦承担基
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可能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
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的市场风险,因金融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导致证券市场价格和
收益率变动的利率风险或负收益风险,因债券和票据发行主体信用状况恶化而可
能产生的到期不能兑付的信用风险,因本产品相关技术、规则、操作等创新性造
成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
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
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
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注意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
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
24、本公告解释权归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平安大华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2、基金发行代码及简称
代码:003465
简称:平安大华金管家货币
3、基金类别和运作方式
本基金类别为货币市场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4、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5、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本基金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初始面值发售,认购价格为每
份基金份额人民币 1.00 元。
6、发售对象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
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
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7、直销机构
1)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五楼
电话:0755-22621438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尹延君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 平安大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8、代销机构
1)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东路 5047 号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张莉
联系电话:021-38637673
客服电话:95511-3
传真:021-50979507
网址:http://bank.pingan.com/
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南南路 700 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胡技勋
联系电话:0574-89068340
客服电话:95574
传真:0574-87050024
网址:www.nbcb.com.cn
3) 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赛格科技园 4 栋 10 层 1006#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 28 号富卓大厦 16 层
法定代表人:杨懿
联系人:张燕
电话:010-83363099
传真:010-83363010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http://8.jrj.com.cn
4)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5 号 3C 座 7 楼
法定代表人:其实
联系人:潘世友
电话:021-54509998
传真:021-64385308
客服电话:400-1818-1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5)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 685 弄 37 号 4 号楼 449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张茹
电话:021-20613999
传真:021-68596916
客服电话:400-700-9665
网址:www.ehowbuy.com
6) 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 9 号五栋大楼 C 座 7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 号万通新世界广场 A 座 2208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电话:010-88312877
传真:010-88312099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7) 北京乐融多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 1 号 1 号楼 16 层 1603 室
法定代表人:董浩
联系人:牛亚楠
联系电话:18610807009
客服电话:400-068-1176
网址:www.jimubox.com
8) 大泰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市江东中路 359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 1386 号文广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袁顾明
联系人:何庭宇
电话:13917225742
传真:021-22268089
客服电话:021-22267995/400-928-2266
网址:www.dtfunds.com
9) 奕丰金融服务(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路海岸城大厦 1115、1116 及 1307 室
法定代表人:TAN YIK KUAN
联系人:项晶晶
电话:0755-8946 0500
传真:0755-2167 4453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10) 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中龙园 3 号
法定代表人:林卓
联系人:张晓辉
网址: www.taichengcaifu.com
客服电话:400-6411-999
11) 深圳市金斧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智慧广场第 A 栋 11 层 1101-02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科苑路 18 号东方科技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陈姚坚
联系人:陈姿儒
网址:www.jfzinv.com
电话:4009500888
12)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 11 号 11 层 1108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联系人:丁向坤
电话:010-56282140
客服电话: 400-619-9059
网址:http://www.fundzone.cn
1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7088 号招商银行大厦第 A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 6 号京城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010-84588888
客服电话:95558
传真:010-84588888
网址:www.cs.ecitic.com
14)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 号国际企业大厦 C 座 2-6 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田薇
客服电话:400-8888-888
传真:010-66568990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5)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广场 40 楼
法定代表人:李梅
联系人:李玉婷
联系电话:021-33388229
客服电话:95523 或 4008895523
传真:021-33388224
网址:www.swhysc.com
1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199 弄证大五道口广场 1 号楼 21 层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黄英
联系电话:0591-38162212
客服电话:95562
传真:0591-38507538
网址:www.xyzq.com
1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 4018 号安联大厦 35 层、28 层 A02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联系人:陈剑虹
电话:0755-82558305
客服电话:400-800-1001
传真:0755-82558355
网址:www.essence.com.cn
18)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桥北苑 8 号西南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余维佳
联系人:张煜
电话:023-63786633
客服电话:95355、400-8096-096
传真:023-63786212
网址:www.swsc.com.cn
19) 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F 座 18、19 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高德置地广场 E 座 12 层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联系人:甘蕾
电话:020-38286026
传真:020-38286588
客服电话:400-8888-133
网址:www.wlzq.cn
20)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苗岭路 29 号澳柯玛大厦 15 层(1507-1510 室)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 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 1 号楼第 20 层
法定代表人:杨宝林
联系人:吴忠超
联系电话:0532-85022326
客服电话:0532-96577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www.citicssd.com
21)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唐静
联系电话:010-63081000
客服电话:95321
传真:010-63080978
网址:www.cindasc.com
22)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1508 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联系电话:021-22169081
客服电话:95525、400-8888-788
传真:021-22169134
网址:www.ebscn.com
23)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9 层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太湖新城金融一街 8 号 7-9 层
法定代表人:姚志勇
联系人:沈刚
电话:0510-82831662
传真:0510-82830162
客服电话:95570
网址:www.glsc.com.cn
24)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办公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联系人:魏巍
电话:0471-3953168
传真:0471-3979545
客服电话:400-196-6188
网址:www.cnht.com.cn
25)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际大厦
20 楼 2005 室
法定代表人:李季
联系人:李巍
电话:010-88085858
传真:010-88085195
客服电话:4008000562
网址:www.hysec.com
2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 20518 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李玮
联系人:许曼华
联系电话:021-20315117
客服电话:95538
传真:0531-68889752
网址:www.zts.com.cn
27) 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20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5 号投行大厦 18 楼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联系人:吴军
电话:0755-25838701
传真:0755-25838701
客服电话:95358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28)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 291 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史江蕊
联系电话:010-64818301
传真:010-64818443
客服电话:95335
网址:www.scstock.com
29)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联系人:秦朗
电话:010-85679888-6035
传真:010-85679203
客服电话:400-910-1166
网址:www.cicc.com.cn
30)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四层
办公地址:惠州市江北东江三路 55 号广播电视新闻中心西面一层大堂和三、
四层
法定代表人:徐刚
联系人:彭莲
电话:0752-2119700
传真:0752-2119660
客服电话:95564
网址:www.lxzq.com.cn
31)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东城根上街 95 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联系人:刘婧漪、贾鹏
电话:028-86690057、028-86690058
传真:028-86690126
客服电话:95310
公司网址:www.gjzq.com.cn
3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关东园路 2 号高科大厦 4 楼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 99 号保利广场 A 座 37 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杨晨
电话:027-87107535
传真:027-87618863
客服电话:400-800-5000
网址:http://www.tfzq.com
33)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 213 号 7 楼
法定代表人:李俊杰
联系人:王芬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021-53686200
网址:www.962518.com
34) 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 42 号写字楼 101 室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 8 号
法定代表人:王春峰
联系人:蔡霆
电话:022-28451991
传真:022-28451958
网址:www.ewww.com.cn
35)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 号南半幢 9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福山路 500 号城建国际中心 26 楼
法定代表人:姚文平
联系人:刘熠
电话:021-68761616
传真:无
网址:www.tebon.com.cn
36)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大同市城区迎宾街 15 号桐城中央 21 层
办公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治路 111 号山西世贸中心 A 座 12、13 层
法定代表人:董祥
联系人:薛津
电话:0351-4130322
传真:0351-7219891
网址:www.dtsbc.com.cn
37)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 9、10、11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 9、10、11 层
法定代表人:丁新民
联系人:张露
电话:021-38635631
传真: 0755-82431019
客服电话:95511 转 1
网址:http://life.pingan.com
9、基金募集时间安排、募集规模与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1) 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本基金自 2016 年 11 月 28 日至 2016 年 12 月 5 日公开发售。在上述时间段
内,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同时发售。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情况可
适当延长募集时间,但最长不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同时也可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
提前结束发售,并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 本基金募集份额规模最低为 2 亿份,募集金额总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基金发售情况对本基金的发售进行规模控制,具体规定见本基
金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
起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
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并予以公告: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
基金备案获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
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5)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应当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
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在募集期内产生的利息将折成投资人认购的基金份
额,归投资人所有。
6)基金募集期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的生效条件,或基金募集期内发生不可
抗力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则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
缴纳的认购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1、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
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
金的其他投资人。
2、募集期销售规模限制方案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
3、基金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认购费用。
4、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
为:
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该笔认购金额在募集期产生利息 50 元。
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认购份额 =(100,000+50)/1.00 = 100,050.00 份
认购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弃,舍
弃部分归入基金财产。
5、募集期间利息的处理方式
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
其中利息转份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6、认购限额
本基金首次认购和追加认购最低金额均为人民币 0.01 元,如各基金销售机构
另有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7、基金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
三、投资人开户
1、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个人投资者通过网上交易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 9:00 至 15:
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直销柜台认购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
售日的 9:00 至 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签字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一式两份);
(2)提供投资者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身份证等)复印件(如是第二代身份
证,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提供本人银行储蓄存折(卡)复印件;
(4)提供签字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5)提供填妥并签字的《个人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委托他人代办开户的还须:
(1)提供经本人签字确认或经公证的委托代办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2)提供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是第二代身份证,须提供正反
面复印件)。
3) 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出示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出示身份证件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尚未开户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 投资者提示
(1)请有意认购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
个人投资者也可从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上
下载有关直销业务表格,但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
求的格式一致;
(2)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3)直销咨询电话:0755-22627627。
2、缴款方式
1) 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其
在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在提交认购申请时通过实时支付的
方式缴款。
2)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个人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
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
公司的直销专户。
①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76796301057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蛇口联检支行
②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账号:0122500000624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桂园支行
③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4420150350005918816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④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41-005000040018488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
⑤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账号:443066450018010046284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学府支行
⑥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4000020829200412316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
⑦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75591809381080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心城支行
以上七个账户均可进行资金的划入,银行户名须填写完整,包含括号和括号里
的全部内容。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个人投资者当日提交申请并在当日规定时间内认购资金到账,方可视为
有效申请;如果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未到账,实际资金到账之日提交的申请
可视为有效申请;如果个人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到账,但是晚于规定时间,则当
日提交的申请可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受理。
(4)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指定的资金结算账户:
①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 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 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④ 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规定时间的;
⑤ 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通过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 业务办理时间
机构投资者认购业务的办理时间为:基金发售日的 9:00 至 17:00(周六、
周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 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提供填妥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签章的《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
(一式两份);
(2)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复印件(现时有效);
(3)提供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任选其一均
可)复印件;
(4)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是第二代身份证,
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5)提供填妥并加盖预留印鉴章和公章的《基金业务印鉴卡》(一式三份);
(6)提供填妥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机构》(一式两份),如有两个以
上的授权经办人且授权范围不同的,须分开授权;
(7)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是第二代身份证,
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8)提供加盖公章的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证明复印件;
(9)提供加盖公章的《基金投资人权益须知》;
(10)提供加盖预留印鉴章的《机构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11)提供加盖公章的《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两份)。
如是保险产品、企业年金或券商理财计划等资产管理产品还须提供其相应监管
部门的批准文件,并加盖资产管理机构公章。
机构投资者开户资料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错误和损失,由
投资者自己承担。
3) 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直销中心认购应提交以下资料:
(1)加盖预留印鉴和授权经办人签字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提供加盖公章的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如是第二代身份证,
须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尚未办理开户手续的投资者可提供规定的资料将开户与认购一起办理。
4) 投资者提示
请机构投资者尽早向直销中心索取账户和交易申请表。投资者也可从平安大华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网站(www.fund.pingan.com)上下载直销业务申请表格,但
必须在办理业务时保证提交的材料与下载文件中所要求的格式一致。
5) 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投资者请勿混用。
6) 直销咨询电话:0755-22627627。
2、在代销银行办理开户与认购的流程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其他商业银行,此程序原则仅供投资者参
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代销银行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
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其相关规定为准。
1) 业务办理时间
各代销银行营业日的受理时间,以代销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
2) 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的程序
(1)开立银行交易账户
机构投资者必须由指定的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办理银行交易账户的开户手续,并
提交以下资料:
① 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
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
② 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③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④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
⑤ 填妥的开户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2)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在开立银行交易账户后,可提出基金认购申请,应提供以下资料:
⑥ 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⑦ 加盖预留印鉴的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① 同一机构投资者只能在代销银行开立一个基金交易账户,并只能指定一个
人民币活期结算账户作为与之关联的资金账户;
② 机构投资者在代销银行开户和认购的详细程序如与上述规定有所不同,或
若代销银行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银行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3、缴款方式
1) 机构投资者通过代销网点认购需准备足额的认购资金存入指定的资金结算
账户,由代销机构扣款。
2)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
如下:
(1)机构投资者应在提出认购申请当日 17:00 之前,将足额认购资金划至本
公司的直销专户。
①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76796301057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蛇口联检支行
②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账户
账号:0122500000624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分行桂园支行
③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44201503500059188168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④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41-005000040018488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深圳分行中心区支行
⑤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账号:443066450018010046284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学府支行
⑥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4000020829200412316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八卦岭支行
⑦ 户名: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销售账户
账号:755918093810802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中心城支行
以上七个账户均可进行资金的划入,银行户名须填写完整,包含括号和括号里
的全部内容。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办法划付认购款项,造成认购无效的,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机构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
(3)机构投资者当日提交申请并在当日规定时间内认购资金到账,方可视为
有效申请;如果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未到账,实际资金到账之日提交的申请
可视为有效申请;如果机构投资者认购资金当日到账,但是晚于规定时间,则当
日提交的申请可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受理。
3) 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认购,款项将退往投资者的指定资金结算账户:
(1)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已缴款,但未办理认购申请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3)投资者缴款金额少于其申请的认购金额的;
(4)投资者缴款时间晚于基金认购结束日本公司规定时间的;
(5)其它导致认购无效的情况。
五、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
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份额持有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
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
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
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
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
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
金管理人应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
任何人不得动用。
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
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
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六、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1、基金管理人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时间:2011 年 1 月 7 日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电话:0755-22621438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尹延君
网址:www.fund.pingan.com
2、基金托管人
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银行)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7 号
联系人:潘琦
联系电话:(0755) 2216 8257
3、销售机构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同本公告“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部分第 7 点和第 8 点
内容。
4、登记机构
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五楼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成立时间:2011 年 1 月 7 日
客服电话:400-800-4800
电话:0755-22621438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尹延君
网址:www.fund.pingan.com
5、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 8666
传真:021-3135 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6、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电话:(021)2323 8888
传真:(021)2323 8800
联系人:边晓红
经办注册会计师:曹翠丽、边晓红
七、发售费用
本次基金发售中发生的与基金有关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和律师费等发
行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