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金管家货币A

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003465   货币型

平安金管家货币A(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003465 货币型    数据更新时间:

万份收益(元) 七日年化收益率(%) 最低投资额
0.0 0.0 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134.00 ¥340.00 ¥551.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0.10% 0.33% 0.68% 1.34%

平安金管家货币:关于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增设C类基金份额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19-07-29 源自:巨潮网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增设 C 类基金

份额等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
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平安金管家
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在与本基金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
案后,决定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对本基金进行份额分类,原基金份额转换为 A 类基金份额,
并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同时对托管协议资金清算交收条款进行修改。为此,本公司对本基金
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设 C 类基金份额的具体情况
增设 C 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分为 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
基金代码,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份额类别 A 类基金份额 C 类基金份额
基金代码 003465007730
首次申购最低金额 0.01 元 0.01 元
追加申购最低金额 0.01 元 0.01 元
单笔赎回最低份额 不进行限制 不进行限制
基金交易账户最低基金份额余额 不进行限制 不进行限制
销售服务费率 0.05%0.25%
本基金单日每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的最高金额为 500 万元
(含)(本基金 A、C 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每个基金账户累计持有本基金
份额上限为 5000 万份(含)(本基金 A、C 两类基金份额申请金额予以合并计算)。即如单日
每个基金账户单笔或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本基金的金额超过 500 万元,
或每个基金账户接受申购申请(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入)后出现累计持有本基金份额超
过 5000 万份的情形,本基金管理人将部分或全部予以拒绝,但本基金管理人认为相关申请
不会影响基金平稳运作的除外。
本基金调整或取消上述大额申购、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业务限制的具体时间将另行公
告。
投资者办理具体业务时请遵循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及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本基金
管理人可以变更或增加 C 类基金份额销售机构并提前公告。
二、新增 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中心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33 号平安金融中心 34 层
电话:0755‐22627627
传真:0755‐23990088
联系人:郑权
网址:www.fund.pingan.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2、平安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www.fund.pingan.com
联系人:张勇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
3、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胡奇洋
网址:www.1234567.com.cn
4、京东金融‐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电话:400‐088‐8816
客服电话:95118
联系人:娄云
网址: fund.jd.com
5、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076‐6123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6、北京百度百盈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055‐4
联系人:孙博超
网址:www.baiyingfund.com
7、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28‐1288
联系人:郭晓蓉
网址:www.ftol.com.cn/etrading
8、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43‐3389
联系人:高浩辉
网址:www.vstonewealth.com
9、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643‐3389
联系人:茆勇强
网址:www.huaruisales.com
10、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021‐53398816
联系人:唐京莎
网址: www.luxxfund.com
三、修改托管协议资金清算交收条款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运作情况,为提高销售资金结算效率,从而更好得保障基金份额持有人的
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及《托管协议》的相关
约定,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拟对《托管协议》的资金清算交收条款进行修
改。
四、重要提示
1、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改后的本基金基金合同登载于公司网站,并在下期更新的《平
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投资者欲了解基金
信息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自 2019 年 7 月 30 日起办理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
及转换业务;若日后调整上述业务的适用范围,本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自 2019 年 7 月 30 日起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和其他指定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4、本公司将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最新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中更新本基金收费方式,
但开通本业务的时间自本公告披露的日期起实施。
5、投资者可通过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00‐4800(免长途电话费)或登
录本公司网站 www.fund.pingan.com 了解详情。
五、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
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及
其更新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
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特此公告。
平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29 日
附件:平安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主要修订条款对照表
基金合同修改章节 原《基金合同》条款 修改后《基金合同》条款
释义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
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释义 增加:
50、基金份额分类: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A 类基金份额和 C 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
额分设不同的基金代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
年化收益率
51、A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0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52、C 类基金份额:指按照 0.25%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类别
基金的基本情况 增加:
九、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分设两类基金份额:设 A 类和 C 类基金份额,各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不同的基金代
码,收取不同的销售服务费并分别公布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相关规定
见招募说明书。
投资人可自行选择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有关基金份额类别的具体设置等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公告。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
程序后,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可以增加本基金新的基金份额类别、调整现
有基金份额类别的设置规则、或者停止现有基金份额类别的销售等,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
份额持有人大会,但须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提前公告。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十、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
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含 2 周),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日的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于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基金管理人应在暂停期间每 2 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
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
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 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
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 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 日但少于 2 周(含 2 周),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日的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于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 周,基金管理人应在暂停期间每 2 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
告一次。当连续暂停时间超过 2 个月的,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刊登公告的频率。暂停结束,
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 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
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一个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管理人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0,000 元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七日年化收益率; (一) 基金管理人简况
注册资本:人民币 130,000 万元
(二) 基金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
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一、基金托管人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
率; (二) 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
2、根据《基金法》、《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基金托管人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8)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 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额具有同
等的合法权益。
基金资产估值
四、估值程序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同的
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
布。 2、基金管理人应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基金合
同的规定暂停估值时除外。基金管理人每个工作日对基金资产估值后,将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结果发送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
由基金管理人对外公布。
基金资产估值
七、基金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
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
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
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
人负责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开放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
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复核确
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基金费用与税收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5%,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5%,C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
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结转。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
为止;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3、“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结转。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
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
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
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
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
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
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
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
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
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五、本基金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金合同第十八
部分。 五、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及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见本基
金合同第十八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
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已实现收益/当日基金份额总额×10000
7 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为最近第 i 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4 位,7 日年化收益率采用四舍五
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3 位。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 每万
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的
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四)
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公告
1、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将至少每
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当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已实现收益/当日该类基金
份额总额×10000
7 日年化收益率(%)=
其中,为最近第 i 个自然日(包括计算当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
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第 4 位,7 日年化收
益率采用四舍五入保留至百分号内小数点后第 3 位。
2、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
基金份额销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
3、基金管理人将公告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个市场交易日(或自然日)基金资产净值、 各类
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上述市场交易日
(或自然日)的次日,将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
化收益率登载在指定媒介上。
基金的信息披露
六、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
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核、审查,并向基
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
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
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
管人应当建立健全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信息披露事务。
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基金信息,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基金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的规定。
基金托管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管理
人编制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7 日年化收益率、基金份
额申购赎回价格、基金定期报告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公开披露的相关基金信息进行复
核、审查,并向基金管理人出具书面文件或者盖章确认。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应当在指定媒介中选择披露信息的报刊。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除依法在指定媒介上披露信息外,还可以根据需要在其他公共媒介
披露信息,但是其他公共媒介不得早于指定媒介披露信息,并且在不同媒介上披露同一信息
的内容应当一致。
为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出具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的专业机构,应当制
作工作底稿,并将相关档案至少保存到《基金合同》终止后 10 年。
托管协议修改章节 原《托管协议》条款 修订后的《托管协议》条款
三、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的业务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与七日年化收益率计算、
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基金宣传推介材
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二)基金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与七日年
化收益率计算、应收资金到账、基金费用开支及收入确定、基金收益分配、相关信息披露、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中登载基金业绩表现数据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四、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的业务核查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
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
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
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一)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履行托管职责情况进行核查,核查事项包括基金托管人安全
保管基金财产、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复核基金管理人计算
的基金资产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根据基金管理人指
令办理清算交收、相关信息披露和监督基金投资运作等行为。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1)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和七日年化收益率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的交易记录完全
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或不真实,由此
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二)基金投资证券后的清算交收安排
……
2.交易记录、资金和证券账目核对的时间和方式
(1)交易记录的核对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按日进行交易记录的核对。每日对外披露净值、各类基金份额的每
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之前,必须保证当天所有实际交易记录与基金会计账簿上
的交易记录完全一致。如果实际交易记录与会计账簿记录不一致,造成基金会计核算不完整
或不真实,由此导致的损失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交易及清算交收安排 (四)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间的资金结算遵循“全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每日
(T 日:资金交收日,下同)按照托管账户应收资金(T‐2 日申购申请对应申购金额与 T‐3
日基金转换入申请对应金额之和)与应付资金(T‐1 日赎回申请对应赎回金额与 T‐3 日基金
转换出申请对应金额之和)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
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T 日 15:00 之前从基金清算账户划到基
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传真给基
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 T‐1 日将划款指令
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按基金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 T 日
10:00 之前划往基金清算账户,并将有关书面凭证交给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管理。
当存在托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如基金银行账户有足够的资金,基金托管人应按时拨付;因基
金银行账户没有足够的资金,导致基金托管人不能按时拨付,基金托管人应及时通知基金管
理人,如系基金管理人的原因造成,责任由基金管理人承担,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款义务。
特殊情况时,双方协商处理。 (四)申赎净额结算
基金申购、赎回等款项采用轧差交收的结算方式。基金托管账户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间
的资金清算遵循“净额清算、净额交收”的原则,即按照托管账户当日应收资金(包括申购
资金及基金转换转入款)与托管账户应付额(含赎回资金、赎回费、基金转换转出款及转换
费)的差额来确定托管账户净应收额或净应付额,以此确定资金交收额。当存在托管账户净
应收额时,基金管理人负责将托管账户净应收额在当日 15:00 前从“注册登记清算账户”划
往基金托管账户,基金托管人在资金到账后应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当存在托
管账户净应付额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 9:30 前将划款指令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
人按管理人的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净应付额在当日 12:00 前划往“注册登记清算账户”,基
金托管人在资金划出后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账务处理。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收款,基金托管人应及时查收资金是否到账,对于因基金管理人的原因
未准时到账的资金,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应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如果当日基金为净应付款,基金托管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指令及时进行划付。对于因基金
托管人的原因未准时划付的资金,基金管理人应及时通知基金托管人划付,由此产生的责任
应由基金托管人承担。
九、基金收益分配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3.“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
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结转。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
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
为止; (二)收益分配原则
本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本基金同一类别内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
3.“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
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人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每日结转。投资人当日收益分配的计
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小数点后第 3 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
配,直到分完为止;
九、基金收益分配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
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
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
的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
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日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
再另行公告。 (四)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
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
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
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
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日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
再另行公告。
十、基金信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时报告、澄清公
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需经具有从事证
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二)信息披露的内容
基金的信息披露内容主要包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募集情况、基金合同生效公告、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资产净值、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临
时报告、澄清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信息。基金年度报告
需经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方可披露。
十一、基金费用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5%,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05%,C 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为 0.25%,
各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的计算公式具体如下:
H=E×该类基金份额的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该类基金份额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
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
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
顺延。
注:详情请见基金管理人公告的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