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信瑞丰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基金管理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五月
重要提示
1、北信瑞丰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114 号文批准。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准予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
2、本基金的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注册登记机构为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募集期限自 2017 年 5 月 25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本基金认购将通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中国建设银行等代
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 3 个月的基金募集期。
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5、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6、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且基金
认购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应使用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若投资者已经开立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则
无须再另行开立基金账户,直接以此基金账户办理认购申请即可。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代销机构
网点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7、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一次完成,但若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同时无效。
8、在募集期内,投资者可多次认购,对单一投资人在认购期间累计认购份额不设上限。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首次认购
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 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不设最低限额;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人民币 50,000 元(含认购费), 追加认购不设最低限额。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
构的业务规定为准。认购申请一经销售机构受理,不可以撤销。
9、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
录为准。
10、销售网点(指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
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原认购网
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
11、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 2017 年 5 月
22 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北信瑞丰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2、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bxrfund.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
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投资者所在地若未开设销售网点,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热线电话(400-061-7297)或代销机构的咨询电话垂询认购
事宜。
14、本公司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5、风险提示
风险提示: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人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
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
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
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详见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
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人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北信瑞丰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北信瑞丰研究精选;基金代码:004352,请投资人留意)。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按初始面值发售。
(六)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本基金可以投资于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
市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可分离交易债券、
短期融资券以及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债券类金融工具)、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
证券、权证、股指期货及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需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
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
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七)募集对象
本基金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
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
(八)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4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客服电话:400-0617-297
传真:(010)68619300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田青
电话:010-67595096
公司网址:www.ccb.com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010-63061483
公司网址:http://www.cindasc.com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188-288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公司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刘河斌
电话:010-87413633
公司网址:http://www.guodu.com/
(5)联储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 B 座 26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 B 座 26 楼
法定代表人:沙常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联系人:丁倩云
电话:010-56177851
公司网址:http://www.lczq.com/
(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中国华融大厦 A 座 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中国华融大厦 A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联系人:李慧灵
电话:010-58315221
公司网址:http://www.hrsec.com.cn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丁姗姗
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址:www.fund.eastmoney.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吴强
传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5 楼
法定代表人: 胡学勤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 宁博宇
公司网址: http://www.lufunds.com/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陆敏
传真:021-68596919
公司网址:http://www.ehowbuy.com
(11)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12)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九)基金募集期与发售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基金份额停止发售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本基金的发售时间为 2017 年 5 月 25 日至 2017 年 6 月 23 日,同时面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销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
认购的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售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 3 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突发事件,以上募集安排可以适当调整。
(十)基金备案与基金合同生效
在本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决定停止基金发售时,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
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并且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则依法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
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并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
告。
若 3 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届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备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
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天内退还给基金投资人。
二、发售方式及相关规定
(一)募集期内,本基金面向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同时发售。
(二)基金费率
本基金认购费率最高不高于 1.20%,且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具体费率见下表:
■
投资人重复认购,须按每次认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三)认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份额确认”的方式。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1)适用比例费率时,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面值
(2)适用固定费用时,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例:某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若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对应认购费率为 1.20%,则其可得到的认购份额为:
净认购金额=100,000/ (1+1.20%)=98,814.23 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 元
认购份额=(98,814.23+50)/1.00=98,864.23 份
即投资人投资 10 万元认购本基金,若该笔认购产生利息 50 元,则可得到 98,864.23 份基金份额。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中,涉及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
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涉及金额的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
基金财产承担。
(五)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额以基金登记机构的
记录为准。利息折算的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
担。
(六)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一经确认不得撤销。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
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已经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三、个人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直销网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4 号楼 3 层
开户受理时间:正常交易日
认购受理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 至 16:00。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直销网点: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军人证或户口本等);
(2)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3)指定银行的开户证明或储蓄存折复印件加上个人签名;
(4)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调查问卷》。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
一致。
4、个人投资者到直销网点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签名。
5、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在直销网点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认购,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
银行汇入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账户。
户名: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
银行账号:0200 0046 1920 0315 452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1 0000 0466
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认购期间每日 16:00 前到账。投资者若未
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1 日后(包括 T+1 日,如遇非交易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
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后(包括 T+2 日,如遇非交易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认购网点查询认
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
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5)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在用于认购基金的银行卡(折)中存入足额的资金。
(6)个人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中国建设银行
1、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基金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 9:30-15:00(当日 15:00 之后的委托作为预受理将于基金公司下一交易日正式受理),个人基金投资
者可于周六、周日照常提交业务申请(委托将于基金公司下一交易日正式受理,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个人基金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基金程序
a.前往网点办妥或持有建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的资金。在网点办理开立基金账户;
b.办理证券开户手续,办理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c.办理基金认购。
个人客户需提交的资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②本人的建行理财卡或龙卡通;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
表"
3、网上办理
个人基金投资者通过网上银行办理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基金程序:
(1)开通网上银行;
(2)开通证券交易功能;
(3)开立基金账户;
(4)基金交易。
具体操作详情可参阅中国建设银行网上银行相关栏目的操作指引。
4、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建设银行的具体说明为准。
(2)个人基金投资者如到网点办理开立基金账户和认购基金手续,需本人亲自办理。
四、机构投资人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受理机构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认购时间:认购期间(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受理)9:30 至 16:00。
3、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2)《开放式基金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加盖公章);
(3)《开放式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4)《开放式基金业务印鉴卡》(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5)《传真交易协议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6)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8)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
(9)预留银行账户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0)以产品开户的机构需提供合同首页及签章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在直销网点账户的户
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已填好的《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5、资金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资金以“支票结算”或“电汇结算”方式通过银行汇入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清算
账户。
户名: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公主坟支行
银行账号:0200 0046 1920 0315 452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1021 0000 0466
投资者所填写的票据在汇款用途中必须注明购买的基金名称和基金代码,并确保在认购期间每日 16:00 前到账。投资者若
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本公司及直销网点清算账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人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
(2)投资者 T 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 T+1 日到本公司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 T 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 T+2 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
询系统查询。认购份额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机构投资者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中国建设银行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行日的 9:00~17: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机构投资者前往网点办妥或已有建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办理证券开户手续,开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机构客户需提交的资料:
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
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证券业务授权书;
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中国建设银行网点接受开户申请后,投资人可于 T+1 日起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理基金业务网点办理开户业务确认手续。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建设银行的具体说明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基金合同》生效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只能存入专门账户,不得动用。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
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转份额的数量以基金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1、本基金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 3 个月内,在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 2 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 2 亿元人民币,并且
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 200 人的条件下,基金管理人依据法律法规及招募说明书可以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并在 10 日内
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自基金管理人办理完毕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基金管理人应将
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
2、如果募集期限届满,未满足基金备案条件,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 30 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
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七、本次发售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注册地: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4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电话:010-68619312
传真:(010)68619300
联系人:吕佳静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田青
电话:010-67595096
公司网址:www.ccb.com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4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客服电话:400-061-7297
传真:(010)68619300
2、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1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联系人:田青
电话:010-67595096
公司网址:www.ccb.com
(2)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客户服务电话:95321
联系人:尹旭航
电话:010-63061483
公司网址:http://www.cindasc.com
(3)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中心区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 16-20 层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客户服务电话:4000-188-288
联系人:周一涵
电话:021-38637436
公司网址:http://stock.pingan.com
(4)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 3 号国华投资大厦 9 层 10 层
法定代表人:常喆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118
联系人:刘河斌
电话:010-87413633
公司网址:http://www.guodu.com/
(5)联储证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 B 座 26 楼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路圣廷苑酒店 B 座 26 楼
法定代表人:沙常明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868
联系人:丁倩云
电话:010-56177851
公司网址:http://www.lczq.com/
(6)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中国华融大厦 A 座 3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8 号中国华融大厦 A 座 3 层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客户服务电话:95390
联系人:李慧灵
电话:010-58315221
公司网址:http://www.hrsec.com.cn
(7)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 号 2 号楼 2 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 号金座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户服务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丁姗姗
传真:021-64385308
公司网址:www.fund.eastmoney.com
(8)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 1 号 903 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同顺街 18 号同花顺大楼
法定代表人:凌顺平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联系人:吴强
传真:0571-86800423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9)上海陆金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4 楼 09 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15 楼
法定代表人: 胡学勤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1-9031
联系人: 宁博宇
公司网址: http://www.lufunds.com/
(10)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 196 号 26 号楼 2 楼 41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1118 号鄂尔多斯国际大厦 903-906 室(200120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联系人:陆敏
传真:021-68596919
公司网址:http://www.ehowbuy.com
(11)名称:北京肯特瑞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66 号 1 号楼 22 层 2603-06
办公地址: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十八号院京东集团总部
法定代表人:江卉
客户服务电话:个人业务:95118 企业业务:400 088 8816
公司网址:http://fund.jd.com/
(12)其他基金代销机构情况详见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 735 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 9 号主语国际 4 号楼 3 层
法定代表人:周瑞明
电话:010-68619312
传真:(010)68619300
联系人:吕佳静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256 号华夏银行大厦 1405 室
负责人:廖海
联系人:刘佳
联系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经办律师:廖海、刘佳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 6 楼
法定代表人:李丹
联系人:张勇
联系电话:010-65338100
传真:010-65338800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勇、薛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