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银研究精选股票

华银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352   股票型

华银研究精选股票(华银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4352 股票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6-10-30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2.1498 2.1498 1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2196.00 ¥7679.00 ¥9602.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14.48% -13.90% 1.07% 21.96%

研究精选: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信瑞丰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时间:2018-03-24 源自:巨潮网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北信瑞丰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

投资基金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有

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监管机构备案,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决定对北

信瑞丰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北信瑞丰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

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本次修订属于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可以

协商一致变更基金合同的事项,并已履行规定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二、上述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事宜自 2018 年 3 月 31 日起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

届时更新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时一并更新相关内容。

三、其他事项

1.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061-7297

网址:www.bxrfund.com

2.风险提示:

(1)本次基金管理人系根据《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修

订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所修订内容可能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及投资者办理

基金申购、赎回业务产生一定影响,包括且不限于:出于流动性风险管理需要增加或调整了

基金的部分投资限制规定;在规定的特定情形下可能会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数量进行

限制、临时拒绝或暂停申购/赎回申请、对部分赎回申请进行延期办理等,由此可能导致投

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无法全部及时处理,从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及投资计划。敬

请投资者关注以上变化和影响,并仔细阅读本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审慎

进行投资决策。

(2)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

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

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附件:《北信瑞丰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3 月 24 日




附件:北信瑞丰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订说明

(一)基金合同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第 一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一、订立本基金合同的目的、依据和原
部分 则 则
前言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2、订立本基金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
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
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
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
第二 无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
部分 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 月
释义 1 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
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
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51、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
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
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
到期日在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
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
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
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
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
的债券等
第 六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五、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部分 无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
基金 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
份额 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
的申 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
购与 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
赎回 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
益。具体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六、申购和赎回的价格、费用及其用途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按照法律法规 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按照法律法规
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 规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
的手续费。 的手续费。其中,对持续持有期少于 7
日的投资者收取不低于 1.5%的赎回费,
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七、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 4、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
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或对存
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
利影响时。
6、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
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
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
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7、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发生上述第 1、2、3、5、6 项暂停申购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停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
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 申请。
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发生上述第 1、2、3、5、7、8 项暂停申
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拒绝或暂
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
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
告。……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八、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
形 形
无 6、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
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九、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 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
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 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 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
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对于单个基金
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 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超过上一开放
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 日基金总份额 10%以上的部分,基金管
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 理人有权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
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 超出 1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对
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未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 10%(含
10%)的赎回申请与其他投资者的赎回申
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
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
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
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
回。……
第七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部分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一)基金托管人简况
基金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合同
当事
人及
权利
义务
第十 二、投资范围 二、投资范围
二部 …… ……
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
基金 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权证投 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权证投
的投 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 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
资 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 个交易日日终,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
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
金资产净值的 5%;股指期货、权证及其 付金、存出保证金(含股指期货合约需
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 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等)、应收申购款等;
监管机构的规定。 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
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四、投资限制 四、投资限制
1、组合限制 1、组合限制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低
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保持 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
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含股指期
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等)、应收申
购款等;
(2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
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组合
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股票,
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的
30%;
(2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值
的 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素
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制
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受
限资产的投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债券发行人合 (2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手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资
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中国证 保持一致;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债券发行人合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定
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3)、(13)、(24)、
(25)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
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第 十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六、暂停估值的情形
四部 无 3、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
分 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
基金 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
资产 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
估值 的;
第十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八部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六)基金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年度报
分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告、基金半年度报告和基金季度报告
基金 …… ……
的信 无 本基金持续运作过程中,应当在基金年度
息披 报告和半年度报告中披露基金组合资产
露 情况及其流动性风险分析等。
如报告期内出现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20%的情形,
为保障其他投资者的权益,基金管理人
至少应当在基金定期报告“影响投资者
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项下披露该投资
者的类别、报告期末持有份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持有份额变化情况及本基金的
特有风险,中国证监会认定的特殊情形
除外。
(七)临时报告 (七)临时报告
无 28、发生涉及基金申购、赎回事项调整
或潜在影响投资者赎回等重大事项时;



(二)托管协议
原文条款 修改后条款
章节
内容 内容
一、基金 (二)基金托管人 (二)基金托管人
托管协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议当事
人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一)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
金投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资范围、投资对象进行监督……
三、 基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资产占基
金托管 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权 金资产的比例为 80%-95%;其中权证投
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
人对基 证投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每个交易日日终,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
金管理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比例不低于基
人的业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
务监督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投资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含股指期货
和核查 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股指 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等)、应收申
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具的投资比 购款等;股指期货、权证及其他金融工
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规定。 具的投资比例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机
构的规定。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 (二)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
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 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基金投
金投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 资、融资比例进行监督。基金托管人按
管 人 按 下述 比 例和 调 整期 限 进 行监 下述比例和调整期限进行监督:
督: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保持不
(3)本基金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 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者到期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
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 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含股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 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等)、
应收申购款等;
(23)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开放式
基金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15%;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全部投资
组合持有一家上市公司发行的可流通
股票,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可流通股票
的30%;
(24)本基金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
产的市值合计不得超过本基金资产净
值的15%;
因证券市场波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
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因
素致使基金不符合前款所规定比例限
制的,基金管理人不得主动新增流动性
受限资产的投资。
(25)本基金与私募类证券资管产品及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主体为交易对
手开展逆回购交易的,可接受质押品的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债券发行人 资质要求应当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
合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 范围保持一致;
外的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
述规定投资比例的,基金管理人应当 因证券、期货市场波动、债券发行人合
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 并、基金规模变动等基金管理人之外的
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因素致使基金投资比例不符合上述规
定投资比例的,除上述第(3)、(13)、
(24)、(25)项外,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10 个交易日内进行调整,但法律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殊情形除外。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 (四)基金证券账户和结算备付金账户
户的开立和管理 的开立和管理
无 5、账户注销时,由基金管理人依据中
五、基金
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相关规定,委托有
财产的保
交易关系的证券公司负责办理。销户完
管
成后,基金管理人需将相关证明提供至
基金托管人。账户注销期间如需基金托
管人提供配合的,基金托管人应予以配
合。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 (四)暂停估值与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的
八、 基 的情形 情形
金资产 无 3.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
净值计 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
算和会 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
计核算 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