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请公司网上交易客户上传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尊敬的客户:
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以及其他从事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在办理以下业务时,应当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实际控制客户的自然人和交易的实际受益人,核对客户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登记客户身份基本信息,并留存有效身份证件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者影印件。
根据上述规定,我司于2021年12月29日闭市后对公司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升级。特此提醒投资者,自2021年12月30日起,通过我司网上交易开立基金账户需按照网页提示上传身份证件,待系统校验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开户动作。对于已开户的存量客户,请您按照网页提示及时上传您的身份证件,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
感谢您对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的大力支持,对于因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渤海汇金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