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执行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
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
(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
(财会〔2020〕22 号),自2022 年1月1日起,本公司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开始执
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特此公告。
英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