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讯证券投资基金扩募配售办法公告
一、 重要提示
1、本基金的扩募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11号文批准。
2、本次扩募,先由基金发起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2000万份基金单位,认购价格为扩募权益登记日(预计全面摊薄)的每基金单位净值加0.01元扩募发行费用;按1:2.763564的比例向基金持有人配售572,749,669份基金单位;持有人放弃配售部分则由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者及基金发起人全部认购,配售价格为每份基金单位1.01元人民币,其中0.01元为扩募费用。
3、本次扩募后,本基金存续期限延长五年,至2008年1月11日止。
4、本基金扩募部分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上市前配售、认购时间表列示如下:
时 间 事 项
2001年6月29日 权益登记日
2001年7月2日 除权基准日
2001年7月3 日至2001年7月10日 持有人、发起人缴款起止日
2001年7月11日至2001年7月12日 机构投资者及基金发起人缴款起止日
5、本公告只对科讯证券投资基金配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科讯证券投资基金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1年6月15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科讯证券投资基金上市公告书》以及2001年6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科讯证券投资基金扩募说明书》。
6、尚未办理基金份额确认的基金持有人,应尽快办理相关确认手续,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基金份额未确认到帐的持有人,将不能获得本次扩募配售权,由此所引起的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7、本基金扩募部份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释义
在本扩募配售公告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基金科讯或本基金:指科讯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契约》: 指《科讯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契约》
本公告: 指《科讯证券投资基金扩募配售办法公告》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基金发起人: 指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管理人: 指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 指交通银行
持有人: 指本基金单位持有人
权益登记日: 指配售认购权的登记日期
扩募协调人: 指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机构投资者: 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认购证券投资基金资格的机构投资者
三、本次扩募的基本情况
1、科讯证券投资基金概要
科讯证券投资基金是遵照《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0]19号文《关于广东省原有投资基金清理规范补充方案的批复》及证监基金字[2001]11号文《关于同意科汇、科讯、科翔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由原广发投资基金一期和原广信投资基金清理规范而形成的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科讯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数总额为207,250,331份,发起人中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目前持有12,589,310份基金单位,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暂未持有本基金。
基金单位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存续期为10年(自1993年1月12 日至2003年1月1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11号《关于同意科汇、科讯、科翔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批准,基金存续期限延长5年,至2008年1月11日。科讯证券投资基金已于2001年6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基金发起人: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管理人: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
基金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本次扩募、续期背景
基金科讯是由原广发投资基金一期和原广信投资基金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清理规范而成,基金份数总额为207,250,331份基金单位。经原广发投资基金一期和原广信投资基金2000年度临时持有人大会决议授权,新任基金管理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上市、扩募、续期申请。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11号文《关于同意科汇、科讯、科翔证券投资基金上市、扩募和续期的批复》批准,本基金的基金单位总份额将在上市后由原207,250,331 份基金单位扩募至8亿份基金单位,扩募后,本基金存续期延长五年(至2008年1月11日)。
3、扩募配售数量
本次扩募先由发起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2000万份基金单位;以现有基金总份额207,250,331为基数,向权益登记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人按其在权益日持有份额的1:2.763564进行网上配售,共计向持有人配售572,749,669份基金单位;持有人配售后的剩余基金份额由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者及基金发起人全部认购。
4、扩募配售价格
本次扩募,发起人认购价格以扩募权益登记日(预计全面摊薄)的基金单位净值加0.01元扩募费用计算。向持有人配售价格为1.01元人民币,其中0.01元为扩募费用。
四、扩募配售方案
1、扩募配售对象与配售比例:
(1)先由发起人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认购2000万份基金单位。
(2)权益登记日收市后在册的持有人。向持有人按其在权益登记日收市后持有份额以1:2.763564的比例进行配售,共计向持有人配售572,749,669份基金单位。
(3)机构投资者及发起人。持有人配售后的剩余基金份额,由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者及基金发起人认购。若认购额超过持有人配售后的余额,则进行比例配售。若机构投资者认购不足,则发起人应认购全部余额。
2、扩募配售地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全国各证券营业网点
3、权益登记日2001年6月29日收市后,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持有人,可在指定配售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全国各证券营业网点,以公布的配售价格和配售认购办法进行认购缴款。
4、权益登记日:2001年6月29日
5、除权基准日:2001年7月2日
五、配售认购、缴款程序
1、持有人认购方式
(1)权益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人认购缴款起止日期为2001年7月3日至7月10日(期间交易日)。逾期未缴款的持有人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符合配售条件的持有人应在认购缴款前向自己的资金帐户中存入足够资金, 一经办理认购手续,认购资金即被冻结,投资者完成认购手续后,不得撤单。
(3)符合配售条件的持有人在认购缴款时间到各自证券交易营业部办理认购缴款手续,认购简称:“科讯扩募”,交易代码:“705029",每份基金单位价格为1.01元人民币 , 认购数量限额为截止权益登记日所持的基金单位份数乘以配售比例2.763564倍四舍五入后取整。
(4)在扩募权益登记日之前基金份额未能确认到帐的基金持有人,将不能获得扩募配售权。
(5)向基金持有人配售结束后, 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统计有效认购的户数和有效认购总量,并将持有人放弃认购的数量于2001年7月10日收市后通知本基金管理人。然后由机构投资者和发起人进行认购缴款。
(6)持有人可认购数额中不足一基金单位的余额按上海证券交易所惯例处理。
2、机构投资者及发起人认购方式
(1)持有人配售后的剩余部分由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的机构投资者及基金发起人认购,机构投资者的最低申购数量必须为100万基金单位以上且必须为100万基金单位的整数倍,申购上限为本基金扩募后总份额的3%,即2400万基金单位。商业保险公司的申购上限为本基金扩募后总份额的10%,即8000万基金单位。
(2)有意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及发起人必须填写《机构投资者及发起人认购科讯证券投资基金申请表》(附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后传真至扩募协调人处。
(3)机构投资者及发起人必须进行全额预缴款,即所有认购款项必须在2001年7月12日17时前到达扩募协调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机构投资者务必注意确保资金准时抵达。只有按格式要求正确填写了认购申请表且资金足额到帐的申购才为有效申购。
(4)若机构投资者和基金发起人有效认购数量超过持有人配售后的剩余基金份额,则按比例配售。若机构投资者认购不足,则发起人应认购全部余额。
(5)机构投资者的获配结果将由扩募协调人于其申购截止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以传真方式进行通知,未获配部份申购款将在其申购截止日后第二个工作日开始退款。
(6)本次向机构投资者配售不在配售价格以外收取任何手续费。
六、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权益登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机在配售认购结束后自动完成,基金持有人名册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以软盘方式交给基金托管人交通银行和协调人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自2001年7月3日至7月12日,全部配售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属于本基金资产。
3、发起人认购的款项直接划至科讯证券投资基金在托管银行的资金帐户。
4、机构投资者和发起人认购持有人配售后余额的款项划至扩募协调人指定的银行帐户。
七、扩募费用
1.有效认购部份的认购费用在扣除上市推荐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扩募协调人费用、发行公告费、材料制作费、上网认购手续费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列入的其他费用后的余额归基金所有。
2. 本次除上网定价配售扩募的手续费外,不收取佣金、 过户费和印花税等其他费用。
3.上网认购手续费由上海证券交易所按实际认购成交金额的0.25%提取。上海证券交易所按参加上网定价认购的证券营业部的实际认购量,将该笔手续费自动划转到各营业部帐户。
八、基金扩募部分的交易
基金扩募部分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按有关规定,本基金发起人持有的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规模的1%,基金发起人在基金存续期内持有基金单位不得低于基金规模的0.5%,其余部分在基金扩募部分上市二个月后方可流通。
按照《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一个投资者直接或间接持有某一基金份额不得超过该基金总份额的3%,除发起人或另有规定外。在本次扩募权益登记日持有本基金份额超过3%的投资者可以参加配售,但不得在二级市场上增持,并在基金上市后六个月内调整到规定比例。
九、扩募有关当事人
(一) 基金发起人
1、 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陈云贤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 真:020-87553583
联 系 人:陈植、陈慧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梁棠陈勇胜
注册地址:广州市体育西路189号28楼
联系电话:020-38798499 021-62531534
传 真:020-38799488 021-62531262
联 系 人:顾晶丁昌海、黄永明
(二) 扩募协调人
名称: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三) 律师事务所
名称:中博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A2号528室
法人代表:齐瑞清
联系电话:010-68568529
经办律师:齐瑞清、冀宗儒
(四) 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广东康元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3号建银大厦30楼
法人代表:俞俊雄
联系电话:020-83606070
经办注册会计师:杨克晶、曾妍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1年6月26日
附:机构投资者及发起人认购科讯证券投资基金申请表
机构名称
注册资本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经办人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帐户名称 证券帐户号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申购数量(小写)
申购数量(大写)
退款路径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法定代表人签名: 盖章:
注:
1、请认真填写上表并连同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汇款凭证复印件一并于2001年7月12日17时前传真至协调人下列传真号码。以上表格不得漏填及误填,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传真号码:020-87557399,020-87557386
2、机构投资者认购数量总额为持有人放弃配售的基金份额,最低申购数量必须为100万基金单位以上且必须为100万基金单位的整数倍,申购上限为本基金扩募后总份额的3%,即2,400万份基金单位;商业保险公司申购上限为本基金扩募后总份额的10%,即8,000万份基金单位。
3、认购持有人配售余额的机构投资者和发起人请将款项于2001年7月12日17时前汇至下列帐户:
户名:广发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帐号:427-01-870-00001975
开户行:中信实业银行广州分行花园支行
4、若有疑问,请打下列电话进行咨询。
电话:020-87555888-5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