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能源基建A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0112   混合型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A(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0112 混合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5-12-12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3.018 3.989 1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2491.00 ¥4189.00 ¥5934.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0.73% 9.66% 23.18% 24.91%

能源基建基金:2021年第1季度报告

时间:2021-04-22 源自:基金公司网站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1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1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1 年 4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 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1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1 年 0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12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9 年 10 月 2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5,737,901.57 份

投资目标 通过把握中国能源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求带来的相关产业成长机会,实
现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股票投资遵循“自下而上”与“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投资策略,寻找
投资主题当中最具爆发力子行业中的龙头企业。债券投资采取利率预
期策略、流动性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投资方法,力求在控
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为投资者获取稳定的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混合型基金,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
预期收益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货币型基金与债券型基金。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1 年 1 月 1 日-2021 年 3 月 31 日)


1.本期已实现收益 48,690,117.35

2.本期利润 48,128,996.63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1166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779,565,350.48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1.674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净值增长率 净值增长率 业绩比较基 业绩比较基

阶段 ① 标准差② 准收益率③ 准收益率标 ①-③ ②-④

准差④

过去三个月 7.58% 0.54% -2.20% 1.28% 9.78% -0.74%

过去六个月 7.86% 0.55% 8.63% 1.06% -0.77% -0.51%

过去一年 27.59% 0.62% 29.34% 1.06% -1.75% -0.44%

过去三年 28.33% 0.70% 28.23% 1.10% 0.10% -0.40%

过去五年 68.51% 0.65% 50.63% 0.94% 17.88% -0.29%

自基金合同 208.30% 1.22% 61.61% 1.17% 146.69% 0.05%
生效起至今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股票投资比例范围为基金资产的 60%-95%,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投资于与能源及基建业务相关的上市公司所发行股票的比例高于基金股票投资的 80%。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
基金合同生效日(2009 年 10 月 20 日)起六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比例达到上述
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本基金的 工学硕士。曾担任平安证券综合研究所研
基金经 2014 年 6 月 27 究员。2009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历任研
鲍无可 理、股票 日 - 13 年 究部研究员、高级研究员,自 2014 年 6
投资部投 月起担任股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股票
资副总监 投资部投资副总监兼基金经理。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无。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3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中国经济呈现较为强劲的状态,海外经济也在复苏之中。各个主要国家的疫苗接种正在快速推进,预计 2021 年年底疫苗接种就会完成,世界将恢复到疫情前的状态。政策层面,因为基本面情况很好,国内政策处于平稳阶段,有收敛的趋势。海外政策力度还是在高位持续,但再进一步上升的空间不大。

一季度,股票市场因为估值的因素经历了较大的波动,尤其是抱团股的波动更大。经过 2 月
份以来的回调,当前市场的风险已经部分释放。在整体估值合理的情况下,市场将随利预期波动。
在一季度的市场波动中,本基金也进行了相应的操作,基金业绩较为平稳。当前市场整体估
值进入正常区间,我们能够找到足够的投资标的。持仓的公司符合我们的投资理念,拥有极强的壁垒,当前估值处于合理水平,预计这些持股将在未来给整个组合创造可观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1 年 1 季度,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 7.58%,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2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470,930,158.71 50.08

其中:股票 470,930,158.71 50.08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82,059,512.10 8.73

其中:债券 82,059,512.10 8.73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60,000,000.00 17.02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 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222,245,884.80 23.64

8 其他资产 5,037,982.64 0.54

9 合计 940,273,538.25 100.00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16,414,392.00 2.11

C 制造业 131,425,519.83 16.86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65,005,864.68 8.34

E 建筑业 - -

F 批发和零售业 49,232,119.12 6.32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84,598,334.43 10.85


H 住宿和餐饮业 - -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45,094.55 0.08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10,200.30 0.00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33,392.02 0.00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2,261,134.05 0.29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121,304,107.73 15.56

S 综合 - -

合计 470,930,158.71 60.41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600674 川投能源 5,181,964 64,981,828.56 8.34

2 601928 凤凰传媒 9,148,208 60,835,583.20 7.80

3 601098 中南传媒 5,764,397 60,468,524.53 7.76

4 002727 一心堂 1,061,676 49,219,299.36 6.31

5 002120 韵达股份 2,312,197 32,463,245.88 4.16

6 300630 普利制药 723,090 30,818,095.80 3.95

7 600887 伊利股份 728,772 29,172,743.16 3.74

8 688029 南微医学 133,283 24,657,355.00 3.16

9 600350 山东高速 3,702,210 23,323,923.00 2.99

10 600377 宁沪高速 1,869,489 18,601,415.55 2.39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80,128,000.00 10.28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80,128,000.00 10.28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1,931,512.10 0.25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82,059,512.10 10.53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
净值比例(%)

1 180208 18 国开 08 800,000 80,128,000.00 10.28

2 123099 普利转债 11,235 1,288,205.10 0.17

3 127031 洋丰转债 5,964 596,400.00 0.08

4 113611 福 20 转债 350 46,907.00 0.01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国家开发银行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0〕67 号)。其因为违规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融资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 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被处以罚款 488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 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国家开发银行债券进行了投资。

2、其余九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177,462.41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3,067,700.60

5 应收申购款 1,792,819.63

6 其他应收款 -

7 待摊费用 -

8 其他 -

9 合计 5,037,982.64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无。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562,041,068.94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207,862,803.38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304,165,970.75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465,737,901.57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投 报告期内持有基金份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末持有基金情
资 况

者 持有基金份额比例 期初 申购 赎回 份额占比
类 序号 达到或者超过 20% 份额 份额 份额 持有份额 (%)

别 的时间区间

机 1 20210101-20210121189,807,369.31 -189,807,369.31 - -


产品特有风险

本基金由于存在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份额的 20%的情况,可能会出现如下风险:
1、大额申购风险
在出现投资者大额申购时,如本基金所投资的标的资产未及时准备,则可能降低基金净值涨幅。2、如面临大额赎回的情况,可能导致以下风险:
(1)基金在短时间内无法变现足够的资产予以应对,可能会产生基金仓位调整困难,导致流动性风险;
(2)如果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 20%的单一投资者大额赎回引发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决定部分延期赎回,如果连续 2 个开放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能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对剩余投资者的赎回办理造成影响;

(3)基金管理人被迫抛售证券以应付基金赎回的现金需要,则可能使基金资产净值受到不利影响,影响基金的投资运作和收益水平;
(4)因基金净值精度计算问题,或因赎回费收入归基金资产,导致基金净值出现较大波动;
(5)基金资产规模过小,可能导致部分投资受限而不能实现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的及投资策略;(6)大额赎回导致基金资产规模过小,不能满足存续的条件,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面临合同终止清算、转型等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将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机制,以有效防止和化解上述风险,最大限度地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提示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自行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能源基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能源基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