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
变更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普冉股
份”【688766】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根据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9 月 5 日下发的
[2017]13 号《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 2013 年 5 月 20 日下发的[2013]13 号《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
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及本公司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
人协商,本公司决定自 2025 年 12 月 8 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本公司旗下基
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待上述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 年 12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