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A

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0027   债券型

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A(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10027 债券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5-12-11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2.1251 3.2241 1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498.00 ¥1484.00 ¥1370.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0.59% -0.14% 3.43% 4.98%

安心回报: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为销售机构、参加阳光人寿保险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时间:2015-08-28 源自:巨潮网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阳光人寿保险为易方达安心回报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参加阳光人寿保险申购与定期定额投

资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人寿保险”)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8月28日起,本公司将增加阳光人寿保险为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同时,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本公司与阳光人寿保险协商一致,本基金参加阳光人寿保险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阳光人寿保险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阳光人寿保险的规定为准。

编 基金 申购、赎回 定期定 是否参
号 代码 基金名称 业务 额投资 转换业务 加费率
优惠
1 110027 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A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参加
2 110028 易方达安心回报债券型基金B 开通 开通 暂不开通 不参加


二、关于本基金在阳光人寿保险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阳光人寿保险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1. 关于本基金在阳光人寿保险推出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保险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

点金额为100元。阳光人寿保险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

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

否顺延以阳光人寿保险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阳光人寿保险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

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

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

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阳光人寿保险的有关规定。

2. 关于本基金参加阳光人寿保险申购与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

费率优惠活动自2015年8月28日起开展,暂不设截止日期。若有变动,本公司或阳光人寿保险将另行公告。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阳光人寿保险申购或定期定额投资上述适用基金,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基金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0.6%或等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本基金的原申购费率参见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相关公告。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参加本优惠活动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参与此项优惠活动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本优惠活动的规则以阳光人寿保险的规定为准。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日常申购手续费或定期定额投资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优惠活动期间,通过阳光人寿保险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仅享有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不同时享有申购费率优惠。

2.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阳光人寿保险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阳光人寿保险最新规定为准。

3.阳光人寿保险暂不开通本基金的转换业务,阳光人寿保险今后如开通相关基金的转换业务,本公司可不再特别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阳光人寿保险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垂询阳光人寿保险。

4.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阳光人寿保险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河东区三亚河东路海康商务12、13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12号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张维功

联系人:龙尧

电话:010-59054007

传真:010-59053700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站: http://fund.sinosig.com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