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A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0116   混合型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A(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0116 混合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5-12-11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3.621 4.951 1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1733.00 ¥2904.00 ¥1518.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0.49% 2.17% 16.09% 17.33%

核心竞争力基金:2022年第1季度报告

时间:2022-04-22 源自:基金公司网站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22 年第 1 季度报告

2022 年 3 月 31 日

基金管理人: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22 年 4 月 22 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复核了本
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 2022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2 年 03 月 31 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

场内简称 无

基金主代码 260116

基金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1 年 12 月 20 日

报告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60,360,956.53 份

投资目标 本基金通过投资于具有投资价值的优质企业,分享其在
中国经济增长的大背景下的可持续性增长,以实现基金
资产的长期资本增值。

投资策略 资产配置:基金经理依据定期公布的宏观和金融数据以

及投资部门对于宏观经济、股市政策、市场趋势的综合
分析,运用宏观经济模型(MEM)做出对于宏观经济的评
价,结合基金合同、投资制度的要求提出资产配置建议,
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核后形成资产配置方案。

股票投资策略:本基金股票投资主要遵循“自下而上”的
个股投资策略,利用我公司股票研究数据库(SRD)对企
业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并进一步挖掘出具有较强核心
竞争力的公司,最后以财务指标验证核心竞争力分析的
结果。

债券投资策略:债券投资在保证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采
取利率预期策略、信用策略和时机策略相结合的积极性
投资方法,力求在控制各类风险的基础上获取稳定的收
益。

股指期货投资策略: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


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80%+中证全债指数×2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产品,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
预期风险均较高,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基金管理人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 A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 H
类 类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60116 960008

报告期末下属分级基金的份额总额 351,463,415.68 份 8,897,540.85 份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2022 年 1 月 1 日-2022 年 3 月 31 日)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 A 类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 H 类

1.本期已实现收益 -35,531,335.03 -894,497.17

2.本期利润 -283,639,489.68 -7,205,361.60

3.加权平均基金份额本期利润 -0.8150 -0.8121

4.期末基金资产净值 1,433,021,957.15 36,192,539.69

5.期末基金份额净值 4.077 4.068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 A 类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6.66% 1.79% -11.58% 1.17% -5.08% 0.62%

过去六个月 -13.82% 1.60% -10.23% 0.94% -3.59% 0.66%

过去一年 -4.09% 1.57% -12.17% 0.91% 8.08% 0.66%

过去三年 51.41% 1.44% 11.02% 1.02% 40.39% 0.42%

过去五年 94.39% 1.40% 24.71% 0.99% 69.68% 0.41%

自基金合同 434.65% 1.54% 80.40% 1.14% 354.25% 0.40%

生效起至今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 H 类

净值增长率标业绩比较基准业绩比较基准

阶段 净值增长率① 准差② 收益率③ 收益率标准差 ①-③ ②-④


过去三个月 -16.64% 1.79% -11.58% 1.17% -5.06% 0.62%

过去六个月 -13.81% 1.60% -10.23% 0.94% -3.58% 0.66%

过去一年 -4.10% 1.57% -12.17% 0.91% 8.07% 0.66%

过去三年 51.05% 1.44% 11.02% 1.02% 40.03% 0.42%

过去五年 93.91% 1.40% 24.71% 0.99% 69.20% 0.41%

自基金合同 136.33% 1.38% 36.25% 0.96% 100.08% 0.42%
生效起至今

注:本基金于 2016 年 1 月 24 日开始销售 H 类基金份额,并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开始对 H 类份额
进行估值。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的资产配置比例为:本基金将基金资产的 60%-95%投资于股票等权益类资产(其中,权证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将基金资产的 5%-40%投资于债券和现金等固定收益类品种(其中,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投资于具
有核心竞争力的公司股票的资产不低于基金股票资产的 80%。本基金的建仓期为自 2011 年 12 月
20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起 6 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投资组合达到上述投资组合比例的要求。
本基金于 2016 年 1 月 24 日开始销售 H 类基金份额,并于 2016 年 1 月 25 日开始对 H 类份额进行
估值。
3.3 其他指标

无。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姓名 职务 任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期限 证券从业 说明

任职日期 离任日期 年限

银行和金融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
师。曾任蛇口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
经理,杭州中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顾
本基金的 2011 年 12 月 问项目经理,世纪证券综合研究所研究
余广 基金经理 20 日 - 18 年 员,中银国际(中国)证券风险管理部高
级经理。2005 年 1 月加入本公司,担任
投资部研究员,自 2010 年 5 月起担任股
票投资部基金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助
理、股票投资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并兼


任投资经理。具有 18 年证券、基金行业
从业经验。

注:1、对基金的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按基金合同生效日填写,“离任日期”为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对此后的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聘任后的公告日期,“离任日期”指根据公司决定的解聘日期(公告前一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1.1 期末兼任私募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的基金经理同时管理的产品情况

姓名 产品类型 产品数量 资产净值(元) 任职时间

(只)

公募基金 4 13,675,965,948.99 2010 年 5 月 29 日

余广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2 832,524,072.39 2021 年 4 月 28 日
其他组合 - - -

合计 6 14,508,490,021.38 -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完善相应制度及流程,通过系统和人工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基金和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管理人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 5%的交易共有 17 次,为投资组合的投资策略需要而发生的同日反向交易,按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22 年一季度,全球资产波动加剧,A、H 股均出现较大回调。主要受到内外部大环境不利因素影响。外部俄乌冲突爆发、美联储加息落地、大宗商品持续上涨;内部疫情反复,多点爆发,微观需求走弱;上游原材料成本持续上涨,经济下行的压力仍在持续发酵。

货币政策方面,近期的动作稍低于市场预期,并未再度进行“降准降息”,而是采用了利润上缴等方面支持财政支出,公开市场操作方面仍较为谨慎,对此的理解可能更多在于“谋定而后动”,年内仍有宽松的必要与空间。

稳增长基调再度确认,但 5.5%左右的增长目标亟待多方政策进一步加码。最新公布的 3 月份
PMI 低于市场预期,且出现了较大幅度边际下滑,其中近期的疫情冲击使得经济“雪上加霜”。事实上,更为关键的是政策端如何理解,金稳委、国务院、央行等均对于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有着较清晰认识,仍重点定调稳增长。当前仍未看到太多政策方面的具体行动,特别是房地产政策方面仍主要体现为“因城施策”,为达成全年 5.5%左右的增长目标似乎仍有较大发力空间。
海外方面,3 月份美联储第一次加息靴子落地,首次加息 25bp 且后续不排除单次幅度扩大的
可能,但对于后续的缩表计划并未给出明确指引,市场对此理解偏鸽。对美联储的操作节奏维持此前的看法,前期为应对通胀以及滞后的政策反应,美联储在早期需要加速退出,但后续随着经济基本面的加速回落,节奏将再度趋缓。经济基本面来看,海外仍在延续边际放缓态势,而从美国曲线形态来看,似乎也正在逐步叠加衰退或危机的可能,10Y-2Y 利差目前已快速趋近于 0,该指标不意味着危机马上发生,但历史上倒挂之后加息将中止。此外,近期俄乌局势虽然反复,但似乎趋于缓和,避险情绪、风险偏好均有所扭转,带动大宗商品价格以及美元等有所回落,后续进展仍有待观察。

一季度报告期内,沪深 300 指数、中小 100 指数、创业板指数分别下跌 14.53%、18.64%和
19.96%;行业方面分化严重,上游资源品表现强劲,煤炭(+23.43%)、房地产(+6.20%)表现突出,中游下游环节跌幅居前,其中包括电子(-25.17%)、国防军工(-23.48%)、汽车(-21.52%)。
展望 2022 年,在外围影响逐渐消退后,我们仍需回到国内的基本面情况,即“稳增长”的力
度正在持续加大,包括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稳定经济大盘,同时前期个别省市房地产首套贷款比例下降,以及发布的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各项政策,均显示了“稳增长”的决心和迫切性很强。具体实施措施受到财政政策、货币政策、房地产政策的节奏影响。盈利方面,预计最早 2022 年中见到本轮盈利增速低点,下半年在低基数、宽信用传导下盈利有望逐步企稳,但全年增速预期不宜过高。总体上,我们预计 2022 年 A 股整体盈利
探底后有望逐步企稳,估值水平已经有所收缩,市场进一步大幅下跌的空间有限,市场大概率延续结构性行情。

经过前期市场风格的不断切换,当前市场正趋于均衡,“稳增长”方向在接下来仍将有一定的表现;

同时,成长股经历前期回调后,目前性价比已提升,估值层面有望逐步获得支撑,适合逢低吸纳景气个股;

最后,受疫情和经济恢复偏慢影响,消费仍然表现较弱,但是经过一年多的调整,很多优质公司估值已经极具吸引力,为长期资金提供了较好配置机会。

投资策略上,我们将更加关注市场结构,配置上相对分散及均衡,继续坚持自下而上精选优质个股,操作上更加侧重选股,侧重于长期因素,基于企业的长期基本面和估值,以长期持有的思路来坚持价值投资,重点选取基本面坚实、具备核心竞争力、资产负债表健康、业绩具有稳定性的行业龙头公司,买入持有,以期获取长期的投资回报。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22 年 1 季度,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 A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66%,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11.58%。

2022 年 1 季度,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 H 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6.64%,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
为-11.5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 项目 金额(元)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 权益投资 1,267,763,209.84 86.05

其中:股票 1,267,763,209.84 86.05

2 基金投资 - -

3 固定收益投资 65,603,795.16 4.45

其中:债券 65,603,795.16 4.45

资产支持证券 - -

4 贵金属投资 - -

5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 - -




7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138,582,284.11 9.41

8 其他资产 1,397,794.86 0.09

9 合计 1,473,347,083.97 100.00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固定收益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的列报金额已包含对应的“应计利息”和“减值准备”,“其他资产”中的“应收利息”指本基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已过付息期但尚未收到的利息金额,下同。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代码 行业类别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
例(%)

A 农、林、牧、渔业 - -

B 采矿业 33,327,000.00 2.27

C 制造业 978,252,199.99 66.58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 33,294,000.00 2.27

E 建筑业 36,457,110.12 2.48

F 批发和零售业 108,743.13 0.01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26,802,950.92 1.82

H 住宿和餐饮业 7,603.20 0.00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8,469,331.68 3.30

J 金融业 - -

K 房地产业 - -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111,044,270.80 7.56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P 教育 - -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S 综合 - -

合计 1,267,763,209.84 86.29

5.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无。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 股票代码 股票名称 数量(股)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600519 贵州茅台 80,000137,520,000.00 9.36

2 002594 比亚迪 500,073114,916,775.40 7.82

3 000792 盐湖股份 3,500,009105,245,270.63 7.16

4 603259 药明康德 600,020 67,430,247.60 4.59

5 300207 欣旺达 2,300,000 63,250,000.00 4.31

6 300750 宁德时代 120,000 61,476,000.00 4.18

7 688169 石头科技 100,000 55,416,000.00 3.77

8 603799 华友钴业 500,000 48,900,000.00 3.33

9 000858 五粮液 300,000 46,518,000.00 3.17

10 600111 北方稀土 1,200,000 46,476,000.00 3.16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 债券品种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国家债券 - -

2 央行票据 - -

3 金融债券 60,310,997.26 4.10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60,310,997.26 4.10

4 企业债券 - -

5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6 中期票据 - -

7 可转债(可交换债) 5,292,797.90 0.36

8 同业存单 - -

9 其他 - -

10 合计 65,603,795.16 4.47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 债券代码 债券名称 数量(张) 公允价值(元)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 210308 21 进出 08 600,000 60,310,997.26 4.10

2 113052 兴业转债 48,120 5,292,797.90 0.36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制定相应的投资策略:

时点选择:基金管理人在交易股指期货时,重点关注当前经济状况、政策倾向、资金流向和技术指标等因素。

套保比例:基金管理人根据对指数点位区间判断,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决定套保比例。再根据基金股票投资组合的贝塔值,具体得出参与股指期货交易的买卖张数。

合约选择:基金管理人根据股指期货当时的成交金额、持仓量和基差等数据,选择和基金组合相关性高的股指期货合约为交易标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投资范围不包括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中国进出口银行于 2021 年 7 月 13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
定书(银保监罚决字〔2021〕31 号)。其因违规投资企业股权、个别高管人员未经核准实际履职、监管数据漏报错报、违规向地方政府购买服务提供融资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 7345.6 万元罚款。
中国进出口银行于 2022 年 3 月 21 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
书(银保监罚决字〔2022〕9 号)。其因漏报不良贷款余额 EAST 数据、漏报逾期 90 天以上贷款余
额 EAST 数据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和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 42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进出口银行进行了投资。

2、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湖股份”,股票代码:000792)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市监处罚【2021】71 号),其因在生产成本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上调销售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被处以 160 万元罚款。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盐湖股份进行了投资。

3、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股票代码:601166)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收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罚字〔2021〕26 号),其因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5 万元。

兴业银行于2022年3月21日收到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银保
监罚决字〔2022〕22 号),其因漏报贸易融资业务 EAST 数据、漏报贷款核销业务 EAST 数据等违
法违规行为,被处以罚款人民币 350 万元。

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及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兴业银行进行了投资。

4、本基金投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报告期内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 名称 金额(元)

1 存出保证金 502,846.60

2 应收证券清算款 -

3 应收股利 -

4 应收利息 -

5 应收申购款 894,948.26

6 其他应收款 -

7 其他 -

8 合计 1,397,794.86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
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
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以上统称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的通知》(财会〔2020〕
22 号),并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本公司对旗下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开
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项 目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 A 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
类 H 类

报告期期初基金份额总额 348,718,843.12 8,849,856.56

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 19,765,584.70 57,385.33

减:报告期期间基金总赎回份额 17,021,012.14 9,701.04

报告期期间基金拆分变动份额(份额减 - -
少以“-”填列)

报告期期末基金份额总额 351,463,415.68 8,897,540.85

注:申购含红利再投、转换入份额;赎回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基金管理人本期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 20%的情况

无。

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无。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准予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注册的文件;

2、《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4、《景顺长城核心竞争力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6、其他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以上备查文件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办公时间免费查阅。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