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四季添利债券(LOF)A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1614   债券型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LOF)A(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1614 债券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5-12-15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1.11 1.7207 1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35.00 ¥368.00 ¥1233.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0.49% -0.11% -0.60% 0.35%

融通添利:关于运作方式转为上市开放式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时间:2014-02-25 源自:巨潮网

关于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转为上市
开放式暨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 年 2 月 25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LOF)

基金简称 融通四季添利债券(LOF)
场内简称:融通添利
基金主代码 161614

基金运作方式 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2 年 3 月 1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以及《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
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四季添利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 2014 年 3 月 3 日
赎回起始日 2014 年 3 月 3 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

转换转出起始日 ——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014 年 3 月 3 日
注:根据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基金的封闭期自 2012 年 3 月 1 日(基金合同生效日)

起至 2014 年 2 月 28 日止。封闭期结束后, 2014 年 3 月 1 日、3 月 2 日为非工

作日,因此,自 2014 年 3 月 3 日起,本基金的运作方式转为上市开放式,并开

放申购、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定期定额投资等基金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场内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交易时间,场外业务办理时间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但基

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

赎回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除外。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

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

《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场外申购时,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本基金,单笔最

低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 1,000 元,投资者追加申购时最低申购限额及投资金

额级差详见各代销机构网点公告;通过直销机构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单笔最低

申购金额(含申购费)为 10 万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含申购费)为 10

万元。

场内申购时,每笔申购金额最低为 1,000 元,同时申购金额必须是整数金额。

3.2 申购费率
申购金额(M) 申购费率
场内/场外 M<100万 0.80%
申购费 100万≤M<500万 0.50%
M≥500万 单笔1000元

3.3 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申购份额的数量限制,调整前的2个工作
日基金管理人将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
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和
最低持有份额限制。

4.2 赎回费率
持有时间(T) 赎回费率
T<1年 0.50%
场外赎回费
1年≤T<2年 0.25%
T≥2年 0
场内赎回费 固定值0.50%

注:上表中,1 年以 365 天计算。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本基金的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金额的
25%归基金财产所有,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费率如发
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
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5.1 转换费率

本基金未开通转换业务

5.2 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6.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是指投资者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
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
投资者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6.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通事项说明:
本基金在直销机构网上直销和部分代销机构开通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情
请咨询各销售机构。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直销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上海小组)和网上直销。

7. 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
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
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海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
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上排
名不分先后)。

7.3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名单可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网站查询)。下列会员单位已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
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
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
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
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
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
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
券、金元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
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
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开源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
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
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
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
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公司已于 2012 年 4 月 5 日起,在每个交易日的次日,通过本公司网站、
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 本基金在封闭期结束后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管理人为融通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金托管人
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2 本基金转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中的基金
份额仍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基金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相关事
宜并不因基金转换运作方式而发生调整。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中的基金份额可通
过跨系统转托管转入场内上市交易。
9.3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定投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
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 2012 年 1 月 11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
或本公司网站上的《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查阅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
9.4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和赎
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媒体上刊登公告。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
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地域范围、特定行业、
特定职业的投资者以及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
交易的投资者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
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本基金管理人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北
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等代销机构沟通并确认,本基金自 2014 年 3 月 3 日起,
自动参加上述代销机构正在开展的基金网银、电话银行等非柜台申购费率 8 折优
惠活动。同时,通过直销机构网上直销申购及定投本基金,自动参与网上直销相
应的费率优惠活动。有关申购费率优惠办法请投资者查阅本基金管理人截至本公
告日之前关于基金代销机构及网上直销申购费率优惠事宜的公告或查阅相关基
金代销机构的公告及其更新。
9.5 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3-8088
(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rtfund.com 了解相
关情况。
9.6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
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购买基金前认真考虑、谨慎决
策。
特此公告。


融通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