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交易所固定收益
品种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估值核算工作小组关亍 2015 年 1 季度固定收益品种的估值处理标准》的有关
规定,经不相关托管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 2015 年 3 月 27 日起,本公
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挂
牌转让的固定收益品种(估值处理标准另有规定的除外)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采
用第三方估值机构提供的价格数据进行估值,相关调整对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
值的影响均丌超过 0.50%。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