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公募基金风险等级评估方式相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6-04-17 源自:基金公司网站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旗下公募基金风险等级评估方式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见》《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提升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水平,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
2026 年 4 月 17 日起将旗下公募基金风险等级评估方式由本公司自评调整为引用独立
第三方评级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的产品风险等级评价结果。同时,本公司保留在特殊情况下对产品风险等级的调整权利。
银河证券将公募基金按照风险等级由低到高顺序,依次划分为:低风险(R1)、中低风险 (R2)、中风险(R3)、中高风险(R4)、高风险(R5)五个等级。
重要提示:
1、银河证券产品风险评价方法、更新后的基金风险等级一览表已在本公司官网公布,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orient-fund.com )查阅。
2、投资者也可登录银河证券官网 www.yhzqjj.com 查询、了解银河证券评价方法的更新。
3、投资者购买基金后,所购买的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可能因市场或运作情况而发生调整,并可能超出投资者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而可能产生不利后果和损失。投资者应及时关注产品风险评级变动的通知并谨慎决策,以确保做出的投资决策已充分考虑了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4、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充分了解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并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orient-fund.com 查询、了解相关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628-5888 咨询详情。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 04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