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7 年度第二次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 年 12 月 27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诺安创新驱动混合
基金主代码 001411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6 月 18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诺安
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公告依据
合同》、《诺安创新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7 年 12 月 22 日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 2017 年度的第二次分红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诺安创新驱动混合 A 诺安创新驱动混合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1411 002051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份额净值(单位:人民 1.033 1.029
币元)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 可供分配利润(单位: 3,421,644.52 21,021,600.62
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人民币元)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
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
342,164.45 2,102,160.06
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
位:人民币元)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
0.130 0.130
份基金份额)
注:本基金按基金合同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
次数最多为 4 次,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
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红利发放日距离收益分配基准日(即可供分配利润计
算截止日)的时间不得超过 15 个工作日。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7 年 12 月 29 日
除息日 2017 年 12 月 29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8 年 1 月 3 日
权益登记日在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
分红对象
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由红利转得的基金份额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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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2 月 29 日除权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
投资份额,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对红利再投资所产生的基金
份额进行确认并通知各销售机构。2018 年 1 月 3 日起投资者
可以查询、赎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 128 号《关于开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
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1、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
收申购费用。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3、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
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于支付银行
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
有人的现金红利按除权后的单位净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将按照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不含 2017 年 12 月 29 日)
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
分配权。
(4)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 400-888-8998,或登陆
网站 www.lionfund.com.cn 了解相关情况。投资者也可以前往本基金有关代销机构进行咨
询。本基金的销售机构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
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
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及相关公告,如实填写或更新个人信息并核对自身的风险
承受能力,选择与自己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
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
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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