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调整流通受限股票估值方法的公告
为确保证券投资基金估值的合理性和公允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发布的《证券投资基金投资流通受限股票估值业务指引(试行)》(以下简称“估
值业务指引”),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托管
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协商一致,自2017年12月20日起,本公司对旗下证券投资基
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股票的估值方法进行调整,参考估值业务指引进行估值。
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重要提示:
基金估值方法调整当日可能会对基金份额净值产生一定影响,上市交易型基
金估值方法调整后,基金交易价格与基金份额净值之间折溢价比例可能发生一定
变化,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并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 年 12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