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纳指100ETF联接人民币(QDII)A

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

270042   QDII

广发纳指100ETF联接人民币(QDII)A(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

270042 QDII    数据更新时间:2026-10-29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8.0355 8.3055 1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982.00 ¥3004.00 ¥8422.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3.67% 6.45% 4.75% 9.82%

关于广发纳斯达克1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人民币份额恢复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时间:2026-10-13 源自:基金公司网站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QDII)人民

币份额恢复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6 年 10 月 13 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QDII)

基金简称 广发纳指 100ETF 联接(QDII)

基金主代码 270042

基金管理人名称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QDII)基金合同》

《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QDII)招募说明书》

恢复申购日 2026 年 10 月 13 日

恢复转换转入日 2026 年 10 月 13 日

恢复相关业务的起始日及

恢复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日 2026 年 10 月 13 日

原因说明

恢复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

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定额投资)的原因说明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广发纳指 广 发 纳 指 广 发 纳 指 广 发 纳 指 广 发 纳 指
100ETF 联 100ETF 联 100ETF联 100ETF 联 100ETF 联接
接(QDII) 接(QDII) 接(QDII) 接(QDII) (QDII)美
人民币 A 人民币 C 人民币 F 美元 A 元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270042 006479 021778 000055 006480

该分级基金是否恢复申购

(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 是 是 是 - -

定额投资)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为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26 年 10 月 13 日起恢复广发纳斯达克 1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
基金联接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人民币份额的申购(含转换转入、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业务,并调整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该类基金份额的业务限额,具体措施如下:
本基金 A 类人民币份额、C 类人民币份额调整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
(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该类份额的业务限额为 10.00元。即如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
本基金该类份额的申请金额大于 10.00 元,则 10.00 元确认成功,超过 10.00 元
(不含)金额的部分将有权确认失败;如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多笔累计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该类份额的金额大于 10.00 元,按申请金额从大到小排序,本公司将逐笔累加至 10.00 元的申请确认成功,其余超出部分的申请金额本公司有权确认失败。

本基金 F 类人民币份额调整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本基金该类份额的业务限额为 100.00 元,申请确认规则同上。

投资者通过多家销售渠道的多笔申购(含定期定额和不定额投资)及转换转入申请将累计计算,不同份额的申请将单独计算限额,并按上述规则进行确认。
本基金目前只能采用“人民币份额转人民币份额”的方式进行转换,美元份额暂不支持转换业务。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95105828 或 020-83936999,或登录
本公司网站 www.gffunds.com.cn 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
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