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富裕主题混合A

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0012   混合型

银华富裕主题混合A(银华富裕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80012 混合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6-09-09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4.4414 5.3944 1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81.00 ¥1669.00 ¥502.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5.05% 5.25% -0.18% -0.81%

银华基金: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补差费用计算方法的公告

时间:2010-05-04 源自:基金公司网站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补差费用计算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中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相关规定,为向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服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10年5月7日起,调整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中关于基金转换补差费用的计算方法。现将具体开放式基金转换补差费用计算方法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适用于以本公司作为注册登记机构且已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开放式基金。

二、调整后的基金转换业务补差费用计算方法

1. 基金转换费用按照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加上转出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用补差的标准收取。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费用补差为按照转出基金金额(不含转出基金赎回费)计算的申购费用差额 当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时,不收取费用补差。

2. 基金转换采取未知价法,以申请当日(以下简称"T"日)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础计算。计算公式为: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

如果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

如果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T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例:某投资者将10万份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增强收益债券")转换为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银华富裕主题股票") 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基金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02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0.8%,对应赎回费率为0.1% 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基金对应申请日份额净值假设为1.200元,对应申购费率为1.5% 则该次转换投资者可得到的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基金份额计算方法为:

转出金额=100,000.00×1.020=102,000.00元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102,000.00×0.1%=102.00元

转入金额=102,000.00-102.00=101,898.00元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

=1,505.88-808.71=697.17元

转入基金申购费=101,898.00/(1+1.5%)×1.5%=1,505.88元

转出基金申购费=101,898.00/(1+0.8%)×0.8%=808.71元

净转入金额=101,898.00-697.17=101,200.83元

转入份额=101,200.83/1.200=84,334.02份

即在上述情形下,该投资者将10万份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基金转换为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基金,经过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后,投资者需要支付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基金赎回费102.00元,需要支付从银华增强收益债券基金转换到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基金补差费用697.17元,转换后获得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基金份额为84,334.02份。

三、重要提示

1. 各代销机构对本公司旗下基金的转换业务开通时间以具体公告为准。

2. 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转换规则,但应最迟在调整前三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或媒体公告。

3. 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请投资者提前做好相关的业务安排。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全国免长途话费)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yhfund.com.cn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本公告解释权归本公司。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