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时间:2006-10-09 源自:证券时报
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重要提示
1.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6]181号文批准。
2.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人为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4.本基金的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5.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6.本基金将自2006年10月12日至2006年11月14日通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直销网点指本公司,包括深圳总公司、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的直销中心;代销本基金的机构包括中国建设银行以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本基金的认购募集规模拟不超过50亿份。在认购期内,若本基金募集规模达到或超过50亿份,或预计次日将达到或超过50亿份,本基金将公告提前结束发售,并自公告的次日起不再接受认购,但对公告当日及之前已经提交的有效的认购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规模不受上述募集规模上限的限制。
8.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基金账户。募集期内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
9.在办理基金账户开户的同时可以办理基金的认购申请手续。
10.通过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时,单笔认购最低投资额为人民币1000元;通过直销网点认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
11.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与否应以注册登记人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的第2日个工作日到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成交确认凭证或查询认购成交确认信息。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已经正式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若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2006年10月9日《证券时报》以及登载在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上的《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13.代销机构代销本基金的城市名称、网点名称、联系方式以及开户和认购等具体事项请详见各代销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示的代销机构外,如出现增加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本基金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及时公告。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及代码
基金名称: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180012
(二)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面值(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00元
(五)募集对象
本基金募集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六)代销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客户服务电话:95533(全国)
网址:www.ccb.com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湖贝路1030号海龙王大厦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三层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电话:010-84588266
传真:010-84865560
联系人:陈忠
网址:www.ecitic.com
(3)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黎晓宏
电话:010-651838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4008888108
网址:www.csc108.com
(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
法定代表人:史洁民
联系电话:0532-85022026
传真:0532-5022511
客户咨询电话:0532-96577
联系人:丁邵燕
网址:www.zxwt.com.cn
(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40-42层
法定代表人:段强
电话:0755-83199511
传真:0755-83199545
联系人:夏尚
客服电话:0755-83199511
网址:www.csco.com.cn
(6)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 B座25层
法定代表人:刘学民
电话:0755-25832455
传真:0755-25831718
联系人:杨柳
客服电话:0755-25832583
网址:www.firstcapital.com.cn
(7)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38-1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李树
传真:0431-5680032
联系人:高新宇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431)96688-99 0431-5096733
网址: www.nesc.cn
(8)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3楼
办公地址:深圳福田区八卦岭三路平安大厦3楼
法定代表人:叶黎成
电话:0755-82262888
传真:0755-82433794
联系人:余江、庄维佳
客服电话:95511
网址:www.pa18.com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18楼
法定代表人:兰荣
电话:021-68419974
联系人:杨盛芳
客服电话:021-68419974
网址:www.xyzq.com.cn
(10)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吴万善
电话:025-84457777-721
传真:025-84579879
客户服务电话:(025)84579897
联系人:袁红彬
网址:www.htsc.com.cn
(1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平路135号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电话:021-62580818-213
传真:021-62569400
联系人:芮敏祺
客服电话:400-8888-666
网址:www.gtja.com
(12)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朱利
电话:010-66568587
联系人:郭京华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路光大国际贸易中心26楼2611室
办公地址:广东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36、38、41和42楼
法定代表人:王志伟
电话: 020-87555888转各营业网点
传真:020-87557985
联系人:肖中梅
网址:www.gf.com.cn
(14)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法定代表人: 何如
电话: 0755-82130833转2181
传真: 0755-82133302
联系人:林建闽
客服电话:800-810-8868
网址:www.guosen.com.cn
(15)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黄兴中路63号中山国际大厦12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东路139号华能联合大厦五层
法定代表人:陈学荣
电话:021-68634518
传真:021-68865938
联系人:陈伟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21-68865020
网址:www.xcsc.com
(16)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传真:0755-82943237
联系人:黄健
客服电话:4008888111,0755-26951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17)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银城中路200号中银大厦39层
法定代表人:平岳
电话:021-68604866
联系人:张静
网址:www.bocichina.com
(18)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5-16楼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68816000
传真:021-68815009
联系人:刘晨
客户服务电话:021-68823685
公司网站:www.ebscn.cn
(19)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10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7号发展银行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马国强
电话:0755-82492000
传真:0755-82492062
联系人:范雪玲
客服电话:400-8888-555,0755-25125666
网址:www.lhzq.com
(20)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电话:021-53594566
传真:021-53858549
联系人:金芸
客户服务咨询电话:021-962503
网址:www.htsec.com
(21)金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宝路36号证券大厦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7楼
法定代表人:郑辉
联系人:金春
电话:0755-83025666
传真:0755-83025625
客户服务热线:0755-83025695
公司网站:www.jyzq.cn
(22)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雅锋
注册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
联系人:覃清芳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0771-5539262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771-5539033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23)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王明权
电话:021-54033888-2919
传真:021-54038844
联系人:王序微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 www.sw2000.com.cn
(24)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临江支路2号合景国际大厦A幢
法定代表人:蒋辉
电话:023-63786397
传真:023-63786312
联系人:杨卓颖
网址:www.swsc.com.cn
西南证券飞虎网
电话:010-65544888-706
传真:010-65545030
网址:www.fayhoo.com
(25)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市开发区第一大街29号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宾水道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志军
电话:022-28451861
传真:022-28451616
联系人:王兆全
客户服务电话:022-28455588
公司网址:http://www.ewww.com.cn
(26)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建设路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金运大厦B座6层
法定代表人:汤世生
电话:010-62267799-6416
传真:010-62294470
联系人:张智红
客服电话:010-62267799-6789
网址:www.ehongyuan.com.cn
(七)直销中心
1.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19层
电话:0755-83515002
传真:0755-83515082
联系人:刘燕
2.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中二办公楼10层2-8室
电话:010-58163069
传真:010-58163027
联系人:田宁
3.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世纪大道1600号浦项制铁商务广场5层511室
电话:021-50588081
传真:021-50588055
联系人:康茜
(八)网上交易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www.yhfund.com.cn
(九)募集时间安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为自招募说明书公告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募集日期自2006年10月12日起至到2006年11月14日止。
基金管理人根据认购的实际情况可适当延长或缩短募集时间。
(十)基金合同生效
募集期内,如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有权提前结束认购期,并发布结束认购公告;自公告当日开始,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认购,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基金备案材料,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的次日予以公告。
如果在认购期内基金募集份额总额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未超过2亿元或认购基金的投资者不足200人时,经证监会批准基金可延长认购期,继续对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同时公开销售,直到达到上述条件并宣布基金合同生效。
若3个月的设立募集期满,本基金仍未达到法定的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本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将所募集的资金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设立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给基金认购人。
二、认购方式与相关规定
(一)基金份额的销售渠道
本公司的直销中心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
(二)认购方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
(2)认购款项支付:基金投资者认购时,采用全额缴款方式,若资金未全额到账则认购无效,基金管理人将认购无效的款项退回。
(三)认购方式与费率结构
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基金份额,但认购申请一旦被受理,撤销申请不予接受。
本基金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售,投资者认购采用全额缴款的认购方式。
投资者需缴纳的认购费用按认购金额的大小划分为四档,具体如下表所示:
认购金额≥500万 固定收取1000元/笔
200万元≤认购金额<500万元 0.6%
认购费率 50万元≤认购金额<200万元 0.8%
认购金额<50万元 1.0%
(四)认购的数额约定
通过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账户每次最低认购金额为1000元;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时,每个基金账户每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万元。。
(五)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式
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
认购的有效份额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剩余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归基金所有。
三、个人投资者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中国建设银行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 9:30-17:00(周六、周日正常营业)。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本地 19 位储蓄卡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投资者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文职证等);
b、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当地19位储蓄卡;
c、填妥的“个人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 。
(3)如已开立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到网点开立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 “证券买入(基金认购 / 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查阅代销网点摆放的《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个人客户操作指南》。
(二)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并仅供个人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代销券商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第一章第(六)节。
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资金账户的开立(已在该代销券商处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3.基金账户的开立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营业部指定银行的存折(储蓄卡)。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180012
(三)直销中心
本公司深圳总公司、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照常受理)。
2.开立基金账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军官证、士兵证、武警证)
(2)银行活期存款账户
(3)填妥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3.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需准备以下资料:
(1)填妥的《直销认购/申购申请表》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注:募集期间投资者可同时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4.认购资金的划拨
(1)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账户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006010020011689
直销专户二:
账户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银行账号:820155580608027001
直销专户三:
账户户名: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
银行帐号:443066357018003373638
直销专户四:
账户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深圳湾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7709200096968
直销专户五:
账户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6503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180012
(2)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3)直销中心与代理销售网点的业务申请表不同,个人投资者请勿混用。
(四)个人投资者网上开户与认购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手续,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址:www.yhfund.com.cn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中心
1.本公司的深圳总公司、北京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照常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4)印鉴卡一式两份;
(5)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银行、开户行名称、银行账号);
(6)填妥的《直销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直销认购/申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如有)。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直销专户一:
账户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铁路支行
银行账号:006010020011689
直销专户二:
账户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田支行
银行账号:820155580608027001
直销专户三:
账户户名: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景田支行
银行帐号:443066357018003373638
直销专户四:
账户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深圳湾支行
银行账号:4000027709200096968
直销专户五:
账户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41-000500040006503
6.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180012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和基金账户卡。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二)中国建设银行
1、受理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中午及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国建设银行龙卡证券卡及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a、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b、证券业务授权书;
c、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d、填妥的“机构证券卡开户/销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如已开立龙卡证券卡,可直接持证券卡、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立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请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到开户会计柜台开立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如已开立基金账户,可直接办理认购业务。
(4)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证券卡;
(3)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请以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证券业务系统机构客户操作指南》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原则上适用于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并仅供机构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代销券商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第一章第(六)节。
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机构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代销券商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180012
五、清算与交割
1.银华富裕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有效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认购专户中,有效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成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以注册登记人计算的利息为准。
2.本基金注册登记人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注册登记。
六、退款
1.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中心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设立募集期内发生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设立募集失败。如果基金募集失败,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募集期内,如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决定停止基金发售时应就有关情况作出公告,自公告当日开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接受认购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基金备案材料,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彭越
成立日期:2001年5月28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1]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徐菡
电话:010-58163060
传真:010-58163090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玖佰肆拾贰亿叁仟零贰拾伍万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尹东
联系电话:(010) 67597420
(三)代销机构
本基金的代销机构的名单详见本发售公告第一章第(六)节。
(四)直销中心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总公司电话:0755-83515002
北京分公司电话:010-85186558
上海分公司电话:021-50588827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址:www.yhfund.com.cn
(五)注册与过户登记人
名称: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深南大道6008号报业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彭越
成立时间:2001年5月28日
电话:0755-83516888
传真:0755-83516968
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
(六)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市众一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十条甲22号南新仓商务大厦A502室
负责人:常建
电话:010-64096089
传真:010-64096188
联系人:卫宇民
经办律师:云大慧、卫宇民
(七)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法定代表人:葛明
经办注册会计师:谢枫、吴玮颖
电话:010-58153000、0755-25028288
传真:010-85188298、0755-25026188
联系人:涂珮施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