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所持停牌股票(中航重机)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文)的相关规定,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0年10月13日起,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旗下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持有的停牌股票-中航重机(股票代码:600765)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2010年10月13日,经本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中航重机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核算而导致的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的基金资产净值较上一估值日的调整幅度为:0.30%。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