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A

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11   混合型

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A(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320011 混合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5-12-12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3.445 4.475 100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1689.00 ¥2246.00 ¥2888.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1.26% 6.36% 17.69% 16.89%

诺安基金:关于增加华安证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时间:2013-06-17 源自:上海证券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华安证券为旗下基金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的基金销售协议,本公司新增华安证券为旗下诺安平衡证券投资基金、诺安货币市场基金、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优化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诺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上证新兴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汇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诺安双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诺安中小板等权重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于2013年6月17日起在华安证券的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和申购、赎回等业务,进行相关信息查询并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华安证券的规定。

提示:由于诺安鸿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尚处于封闭期,未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该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具体时间请留意本公司的相关公告。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518 或前往华安证券各营业网点咨询

网址:www.hazq.com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三年六月十七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开通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

公告

为了更好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进一步提升货币基金的理财功能,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13年6月20日起开通直销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以下简称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业务功能介绍

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又称货币基金“T+0”赎回业务)是指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申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的业务。投资者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后,系统将投资者申请的赎回货币基金份额过户给本公司,经过基金登记机构确认后,由本公司为投资者垫付与快速赎回份额对应的款项,份额赎回确认后,赎回款项用于偿还本公司已垫付赎回资金的业务。

二、业务受理时间

2013年6月20日起,每个自然日的9:00至17:00,本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调整上述开放时间。

三、适用基金范围

目前仅适用于诺安货币市场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320002 B类基金份额代码:320019)。如未来本公司开通其他基金产品快速赎回业务的,以届时公告为准。

四、适用投资者范围

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适用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使用本公司指定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开通基金直销网上交易方式的个人投资者。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或支付账户)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中国建设银行龙卡储蓄卡、中国银行借记卡、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交通银行借记卡、招商银行借记卡、中国民生银行借记卡、浦发银行借记卡、兴业银行借记卡。如今后本公司开通其他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基金直销网上交易业务,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五、业务规则

1、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需与本公司签订《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

2、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每人每笔申请份额下限为100份(含)、上限50,000份(含),每人每日累计申请份额上限为100,000份(含)且累计申请笔数不超过5笔。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业务限制。

3、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的赎回份额及未结转收益:

无论是全部赎回还是部分赎回,投资者快速赎回的未结转收益(从上一收益结转日至快速赎回日前一自然日)将于下一基金收益结转日结转至投资者基金账户 当投资者未来通过普通赎回方式全额赎回时,上述收益与赎回款将合并支付给投资者。4、投资者发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并经基金登记机构成功确认后,快速赎回的份额在赎回申请所属申请日(自然日,含当日)起的基金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投资者将不再享有该部分基金份额的基金收益。

5、其它未尽规则详见《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

六、业务操作流程

1、申请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前,投资者须在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系统使用指定银行卡(或支付账户)购买并持有诺安货币基金。

2、投资者登陆本公司直销网上交易交易系统,提交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申请时,选择快速赎回模式、输入赎回份额,签订《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确认并提交,直至提示交易成功即可。

七、快速赎回手续费

投资者办理快速赎回业务,本公司暂不收取任何手续费,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八、重要提示

1、投资者在办理基金交易前,请详细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网上交易业务规则》、《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服务协议》、《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规则》等法律文件。

2、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免长途费)进行咨询 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了解相关情况。

3、本公司可根据业务需要对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进行改进或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进行公告。

九、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