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
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
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8 月 17 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
有的沙隆达 A(股票代码:000553)、中海发展(股票代码:600026)采用“指数收益法”
予以估值。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
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