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调整长期停牌股票估值方法
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08]38 号),为使持有长期停牌股票的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的维
护持有人利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 2015 年 8 月 24 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
有的鼎汉技术(股票代码:300011)、重庆百货(股票代码:600729)、新华制药
(股票代码:000756)、梅花生物(股票代码:600873)、首钢股份(股票代码:000959)、
南大光电(股票代码:300346)、友好集团(股票代码:600778)、嘉事堂(股票代码:002462)
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在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按市
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