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
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并接受
或重新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的公告
一、身份证件更新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
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
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
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投
资基金业协会于 2012 年 11 月 16 日发布的《基金管理公司反洗钱工
作指引》,基金管理公司在与客户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
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关注客户及其日常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
更新资料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
期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要求客户进行更新。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
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基金管理公司认为必要时,应限制客户
交易活动。
根据上述规定,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已于 2009 年 2 月 3 日发布《关于提请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
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公告》,并于 2010 年 3 月 4 日、2011 年 1 月 27
日、2012 年 1 月 17 日、2012 年 12 月 20 日、2014 年 2 月 20 日、2015
年 10 月 27 日分别发布公告予以提示,现本公司再次提请投资者注意:
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即将过期、已经过期或已失效,
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
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提示
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颁发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适用性指导意
见》,保障投资人权益,对于至今尚未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的基金客
户,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以免影响您
的基金交易;对于已经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的客户,如果影响您风
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了变化,也请及时联系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重
新接受风险承受能力调查。
此外,对于本公司网上交易客户,可以通过登录本公司网站:
www.mfcteda.com 右侧“立即登录”,点击“个人资料”栏目下的“投
资风险属性测试”按钮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对于开通了微信支付
业务的客户,可以通过登录微信,点击“微账户”栏目下的“我要交
易”,进入“账户管理”后,通过“风险评估”按钮进行风险承受能
力测评。
如未收到您更新风险承受能力的信息,本公司可根据您最近一次
在本公司完成的风险承受能力调查结果和留存的客户信息更新您的
风险承受能力,并以此评估您投资本公司基金的适用性。
如果您的其它个人登记信息发生了变更,也请尽快联系开立基金
账户的机构进行修改。如有疑问 ,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
话 :400-698-8888( 免 长 话 费 ) 或 010-66555662, 或 登 陆 本 公 司 网
站:www.mfcteda.com 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10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