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ST长生”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
(证监会公告〔2017〕13 号),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本公司已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
2018 年 7 月 20 日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ST 长生”(股票代码:002680)进行了估值调整。
为使基金估值更加公平合理,更好地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本公司经与基金托管人协
商一致,自 2018 年 7 月 26 日起,对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该股票进行估值调整,按 3.96 元
/股的价格进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ST 长生"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
托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7 月 27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