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股权变更的公告
经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批准文号:证监许可[2018]1602 号文),现将
有关公司股权变更、公司章程修改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变更
原公司中方股东北方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泰达宏利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全部 51%股权转让给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此处股
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保持不变,仍为人民币 1.8 亿元。变更后的股
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1%
宏利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49%
二、公司章程修改
公司章程已随公司股权变更进行了相应的修改。
上述公司股权变更事项,已按有关规定在商务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毕相关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12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