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城控股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
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
监会公告〔2017〕13 号)并结合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的《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长变更的公告》,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 2019 年 7 月 8 日起,对
公司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城控股(股票代码:601155)重新估值,按照 25.21 元/股的价格进
行估值。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新城控股"后续经营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进行合理评估,并与基金托
管人协商,必要时进一步确定其估值价格。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7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