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提醒投资者及时更新已过期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
的公告
尊敬的泰达宏利基金客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及《金融机构客户身份
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在与客户
的业务关系存续期间,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
关注客户及其日常经营活动、金融交易情况,及时提示客户更新资料
信息。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
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
客户办理业务。
同时,2019 年 10 月 9 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反洗钱处)
下发了《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关于证券基金期货业反洗钱工作
有关事项文件的通知》(银管反洗钱【2019】41 号)(以下简称“《通
知》”)。根据《通知》规定,对于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
期的存量客户,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及时提示客户并限定其在
合理期限内更新身份信息。对于未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
理由的客户,基金管理公司应当采取限制其办理新业务、限制其资金
转出等措施。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多次发布
公告予以提示,现本公司再次提请投资者注意:如果您的身份证件或
者身份证明文件即将过期、已经过期或已失效,请及时到开立基金账
户的机构办理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以免影响交易。
同时,为进一步提高本公司的服务质量,确保您及时获悉各项业
务办理进程,如果您的地址、电话、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
也请及时前往基金账户开立机构进行更新。
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98-8888 或
010-66555662,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http://www.mfcteda.com/获取相
关信息。
特此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 年 10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