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A

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14   股票型

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A(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001714 股票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5-12-11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3.249 3.438 1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1141.00 ¥3191.00 ¥913.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3.84% -5.71% 3.96% 11.41%

工银文体产业股票: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9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时间:2019-06-25 源自:巨潮网

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 年第一次分红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 工银文体产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 001714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5 年 12 月 30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 金法 》《公开募 集证券 投资 基金运 作管理 办法
》的 有 关 规 定 及 《工 银 瑞 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 年 6 月 14 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基准日 基金份 额净 值(单 位 :人 民 币元) 1.569
基准日 基金可 供分 配利 润 (单 位 :人民币元) 452,755,572.64
截止基 准日按 照基 金 合 同 约 定 的 分红 比例计 算的应 分配 金 额 (单 位 :人
民币元)135,826,671.80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 份基金份额) 1.890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本次分红为本基金第一次分红,2019 年第一次分红

注: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 次,每份基金
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该次可供分配利润的 30%。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 年 6 月 26 日
除息日 2019 年 6 月 26 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 年 6 月 27 日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1、选择红利再投 资的 投资者 ,其现金 红利 将按 2019 年 6 月 26 日除 息后 的基
金份额净值转换为基金份额。
2、红利再投资的基金份额可赎回起始日:2019 年 6 月 28 日。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财政部 、国家税 务总 局关于开放
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 问题的 通知》,基 金向 投资者 分配的 基金 收益,暂免征收
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1、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2、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 式的投 资者其 红利 所转换 的基金 份额 免收申 购费用。

注:1、选择现金分红方式的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2、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将于 2019 年 6 月 27 日直接计入其
基金账户,2019 年 6 月 28 日起可以查询、赎回。
3、冻结基金份额的红利发放按照《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
规则》的相关规定处理。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自 2019 年 6 月 3 日起,对工银文体产业股票基金机构投资者单日单个基金账户单笔或
多笔累计高于 100 万元的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进行限制,详见基金管理人
于 2019 年 5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限制工银瑞信文体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机构投资者
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金额的公告》。
2、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的
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3、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4、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方式
将按照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日在注册登记机构登记的分红方式为准。请投资者通过本公司
客户服务中心(400-811-9999)查询分红方式,如需修改分红方式的,请务必在权益登记日前
一日的交易时间结束前(即 2019 年 6 月 25 日 15:00 前)到销售网点办理变更手续,投
资者在权益登记日前一工作日超过交易时间提交的修改分红方式申请无效。
5、本次分红不会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本基金的投资风险或提高本基金
的投资收益。
6、因分红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 元初始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
仍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7、咨询办法
1)本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
2)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11-9999。
8、本基金销售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国泰君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安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顺
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
信期货有限公司、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大有期货有限公司、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紫金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日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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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通华财富(上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
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期时代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天嘉华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植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唐鼎耀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
限公司、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
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辉腾汇富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微动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创金
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证金牛(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安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途牛基金销售有限公
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广源达信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恒天明泽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天津国美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泰诚财富基金销售(大连)有限公司、方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北京新
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挖财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百度百盈基
金销售有限公司、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及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9、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因基金分红导致基金份额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
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
未来表现,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