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时间:2026-08-22 源自:基金公司网站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
并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 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 托管人协商一致,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6 年 9 月 21 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序号 基金全称 原业绩比较基准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 中债-综合全价(1-3 年)指数
宏利集享债券型证券
1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15%+恒生 收益率*80%+中证 800 指数收益
投资基金
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 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5%
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
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 后)*50%+沪深 300 指数*20%+中
2 率*7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证券投资基金 证金融债指数*15%+中证企业债
*2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指数*10%+中证国债指数*5%
宏利鑫享 90 天持有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0%+ 中债-综合全价(1 年以下)指
3 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 一 年 期 定 期 存 款 利 率 ( 税 数收益率*95%+活期存款基准利
金 后)*20% 率*5%
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
中信成长风格指数*65%+上证国 中信成长风格指数收益率*85%+
4 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
债指数*35%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资基金
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
中信周期风格指数*65%+上证国 中信周期风格指数收益率*80%+
5 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
债指数*35%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20%
资基金
中信稳定风格指数收益率*25%+
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 中信消费风格指数*40%+上证国
中信金融风格指数收益率*30%+
6 类行业混合型证券投 债指数*35%+中信金融风格指数
中信消费风格指数收益率*30%+
资基金 *15%+中信稳定风格指数*10%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5%
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50%+中证 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
7
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 全债指数收益率*50% 率*5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基金中基金(FOF) *4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20%+中证 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
8 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全债指数收益率*80% 率*8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基金中基金(FOF) *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6.3%+中 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收益
宏利悠享养老目标日
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1.7%+中 率*81%+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期 2030 一年持有期
9 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 *11%+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
混合型基金中基金
益率*2% 民币)收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
(FOF)
利率*5%
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 80%*中证 700 指数收益率+20%* 中证中小盘 700 指数收益率
10
型证券投资基金 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 *9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10%
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85%+中证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
11 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800 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 率*75%+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投资基金 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 *20%+恒生指数收益率*5%
中证全指指数收益率*70%+恒生
宏利景气智选 18 个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80%+恒生
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
12 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 指数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指
算 )*1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
投资基金 数收益率*10%
益率*20%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75%+中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80%+中
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 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15%+中 证港股通能源综合指数(人民
13
券投资基金 证港股通能源综合指数收益率 币)收益率*10%+中证综合债指
(人民币)*10% 数收益率*10%
中证智能制造主题指数收益率 中证智能制造主题指数收益率
宏利先进制造股票型 *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 *75%+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
14
证券投资基金 民币)收益率 *10%+ 中证综合债 民币)收益率*15%+中证综合债
券指数收益率*15% 指数收益率*10%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
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此外,部分基金在“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章节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或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理人网站(www.manulifefund.com.cn)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内容自 2026 年 9 月 21
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98-8888 或 010-66555662
基金管理人网址:www.manulifefund.com.cn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6 年 8 月 22 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序号 基金全称 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本基金更换债券部分基准要素,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
表性更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资产,在债券类资产上根据对
政府债券、信用债等不同债券板块之间的相对投资价值
分析,确定债券类属配置策略,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进
行调整,从而选择既能匹配目标久期、同时又能获得较
高持有期收益的类属债券配置比例,预期组合整体关注
中短久期配置。对于债券类资产,因此将基准要素由中
债综合全价指数(规范表达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 年)指数。中债-综合
全价指数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整体表现,中债-综合
宏利集享债券型证券投资
1 全价(1-3 年)指数是中债-综合指数成份券待偿期在 1-
基金
3 年(含 1年)的子指数,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
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要
素。根据债券资产的实际投资运作情况,将中债-综合全
价(1-3 年)指数的权重设置为 80%。
本基金调整后的基准,债券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保持不变为 80%,权益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
保持不变为 20%。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
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
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
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更换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并相应调整业绩比较
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基于基金投资范围以及投资的主要资产类别、基金投资
宏利风险预算混合型证券 比例以及过往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未来的投资定位,将
2
投资基金 债券资产、股票资产、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
重由原来的“30%、20%、50%”调整为“70%、25%、
5%”,这一调整旨在明确本基金的产品市场定位及风险
收益特征,与基金合同约定的投资目标更为契合。
对于债券资产投资,本基金采用风险预算策略,即基金
在投资组合构建和调整前基于对市场信心度的判断来分
配风险,然后根据风险的分配限制来调整具体资产的投
资策略,使未来的投资组合满足风险预算的要求。本基
金将债券资产部分基准要素由中证金融债指数、中证企
业债指数、中证国债指数更换为中债-综合财富(总值)
指数,符合基金过往投资运作情况,能够表征实际债券
类资产配置的投资风格。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
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
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
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更换基准要素、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
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债券等资产,在债券类资产上通过利
率预期策略、期限配置策略、券种配置策略、信用策略
等进行投资组合管理,预期组合整体关注短久期配置。
本基金将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全价指数(规范表达为中
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更换为中债-综合全价(1
年以下)指数。中债-综合全价(1 年以下)指数隶属于
中债总指数族,成分券包含除资产支持证券、美元债
宏利鑫享 90 天持有期债
3 券、可转债以外的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债券,
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成份券待偿期在 1 年以内,反映境内人民币短久期债券
市场整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
准要素。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80%提高至 95%,调整后的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
权重相应由 20%调整至 5%。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
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
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
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
宏利价值优化型成长类行
4 基准代表性更强。本基金股票资产对应的基准要素为中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信成长风格指数,与本基金投资策略和过往实际股票投
资情况相契合,暂不进行调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定义的成长行业中依据市净
率(P/B)和市盈率与每股预期收益增长率之比(PEG)
所确定的具有增长潜力的价值型股票。根据对宏观经济
变化、资本市场发展动态及行业结构调整的分析判断,
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和其它投资品种间的资
产配置比例。基于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重不低
于基金资产总值的 80%的限制,结合过往资产配置情
况,本基金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65%提
高至 85%,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由 35%调
整至 15%。
本基金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
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
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
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
基准代表性更强。本基金股票资产对应的基准要素为中
信周期风格指数,与本基金投资策略和过往实际股票投
资情况相契合,暂不进行调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定义的周期行业中依据市净
率(P/B)和市盈率与每股预期收益增长率之比(PEG)
所确定的具有增长潜力的价值型股票。根据对宏观经济
变化、资本市场发展动态及行业结构调整的分析判断,
宏利价值优化型周期类行 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和其它投资品种间的资
5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产配置比例。基于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重不低
于基金资产总值的 80%的限制,结合过往资产配置情
况,本基金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65%提
高至 8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由 35%调
整至 20%。
本基金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
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
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
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 宏利价值优化型稳定类行 本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
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准代表性更强。本基金股票资产对应的基准要素为中
信稳定风格、中信金融风格和中信消费风格指数,与本
基金投资策略和过往实际股票投资情况相契合,暂不进
行调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本基金所定义的稳定行业中依据市净
率(P/B)和市盈率与每股预期收益增长率之比(PEG)
所确定的具有增长潜力的价值型股票。根据对宏观经济
变化、资本市场发展动态及行业结构调整的分析判断,
确定本基金在股票、债券、现金和其它投资品种间的资
产配置比例。基于本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重不低
于基金资产总值的 80%的限制,结合过往资产配置情
况,本基金将股票资产所对应的消费基准要素权重由
40%调整至 30%,所对应的金融基准要素权重由 15%提高
至 30%,所对应的稳定基准要素权重由 10%提高至 25%;
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相应由 35%调整至 15%。
本基金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
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
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
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更换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的
基准要素,更换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权益类资产部分的
基准要素,并增加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同时相
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
代表性更强。
对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策略基
宏利泰和平衡养老目标三 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非权益类资产的目标配置比重
7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进行资产配置。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
金(FOF) 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
度,以及基准指数样本空间、选样方法等,本基金将固
定收益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更换为中
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对应的要素权重由 50%调整至
55%。与中证全债指数相比,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全
面反映内地开放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
势,与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风格更匹配。
对于权益类资产投资,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权益
类资产的目标配置比重进行资产配置,同时在符合投资
比例的条件下,本基金将参与沪深交易所内 A 股股票买
卖等投资。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
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
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
本基金将权益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证全指指数更
换为沪深 300 指数,对应的要素权重由 50%调整至 40%。
与中证全指指数相比,沪深 300 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
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 300 只证券组成,以反映
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本基金的权益类
资产投资风格更匹配。
本基金可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类资产,以匹配基金的流
动性管理需求,将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
置为 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
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要素。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
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
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
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更换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的
基准要素,更换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权益类资产部分的
基准要素,并增加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同时相
应调整部分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
基准代表性更强。
宏利泰和稳健养老目标一 对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本基金为目标风险策略基
8 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 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非权益类资产的目标配置比重
金(FOF) 进行资产配置。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
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
度,以及基准指数样本空间、选样方法等,本基金将固
定收益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证全债指数更换为中
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对应的要素权重保持 80% 不
变。与中证全债指数相比,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全
面反映内地开放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整体走
势,与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风格更匹配。
对于权益类资产投资,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约定的权益
类资产的目标配置比重进行资产配置,同时在符合投资
比例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沪深交易所内 A 股股票买
卖等投资。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
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
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
本基金将权益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证全指指数更
换为沪深 300 指数,对应的要素权重由 20%调整至 15%。
与中证全指指数相比,沪深 300 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
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 300 只证券组成,以反映
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与本基金的权益类
资产投资风格更匹配。
本基金可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类资产,以匹配基金的流
动性管理需求,将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
置为 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
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要素。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
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
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
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更换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的
基准要素,并增加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同时相
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
代表性更强。
宏利悠享养老目标日期 对于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本基金依托资产配置策略,
9 2030 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重点配置固定收益类基金。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
基金中基金(FOF) 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
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样本空间、选样方法等,本
基金将固定收益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指
数更换为中证纯债债券型基金指数,对应的要素权重由
81.7%调整至 81%。与中证综合债指数相比,中证纯债债
券型基金指数全面反映内地开放式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的整体走势,与本基金的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风格
更匹配。
对于权益类资产投资,本基金将依托资产配置策略,适
度配置权益类资产,选择优质的境内权益类基金和 QDII
基金等投资境外资产的权益类基金;同时在符合投资比
例的条件下,本基金可参与股票买卖等投资。综合考虑
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
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
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表征境内、
境外权益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保持不变,仍分别为沪
深 300 指数、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要素权重
分别由 16.3%调整至 11%、由 2%调整至 3%。
本基金可持有一定比例的现金类资产,以匹配基金的流
动性管理需求,将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
置为 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具有较强的权威性和市场影
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现金类资产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
要素。
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
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
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
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规范表达了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股票资产部分的
基准要素(由中证700指数规范表达为中证中小盘700指
数),本基金未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股票资产、债
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仅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
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宏利领先中小盘混合型证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A股股票、债券等资产,调整后的A股
10
券投资基金 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 80%提高至 90%,调整后的
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 20%调整至 10%。
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
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
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规范表达了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债券资产部分的
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指数规范表达为中债-综合全价
(总值)指数),未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股票资产部
分的基准要素,仅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
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A 股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等
资产,调整后的 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10%提
宏利波控回报 12 个月持
11 高至 20%,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保持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不变,即调整后的股票资产整体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
15%提高至 25%;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
应由 85%调整至 75%。
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
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
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更换 A 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并相应调整业绩
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
强,同时规范表达了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债券资产部分
的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规范表达为中证综合
债指数)。
本基金的股票资产采用全市场选股策略,通过中观行业
比较,分析行业长期发展空间、行业景气变化趋势同时
结合行业估值比较,挖掘景气度向上的行业,并采用定
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每个上市公司
宏利景气智选 18 个月持
12 的财务、投资吸引力、长期投资价值等方面进行分析,
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重点投资景气向上行业中的优质公司。综合考虑基准指
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
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
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将股票基准要素由中
证全指指数更换为沪深 300 指数。沪深 300 指数由沪深
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 300 只证券组
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适合作
为本基金 A 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A 股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等
资产,调整后的 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70%提
高至 80%,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保持
不变,即调整后的股票资产整体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
80%提高至 90%;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
应由 20%调整至 10%。
本基金调整后的新要素及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
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
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
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规范表达了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债券资产部分的
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规范表达为中证综合债
指数),本基金未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 A 股股票、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仅调整业
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
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A 股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等
宏利新能源股票型证券投 资产,调整后的 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75%提
13
资基金 高至 80%,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维持
10%不变,即调整后的股票资产整体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
85%提高至 90%;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
应由 15%调整至 10%。
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
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
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
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本基金规范表达了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债券资产部分的
基准要素(由中证综合债券指数规范表达为中证综合债
指数),本基金未调整业绩比较基准中表征 A 股股票、
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仅调整业
宏利先进制造股票型证券
14 绩比较基准的要素权重,以使新业绩比较基准代表性更
投资基金
强。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 A 股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等
资产,调整后的 A股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维持 75%
不变,港股通标的股票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 10%提
高至 15%,即调整后的股票资产整体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由 85%提高至 90%;调整后的债券资产所对应的要素权重相应由 15%调整至 10%。
调整后的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主要资产类别的过往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也更符合基金产品定位、投资风格等。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对基金产品投资运作及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