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A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0104   混合型

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A(景顺长城内需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60104 混合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6-09-09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7.411 9.287 1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744.00 ¥1162.00 -¥2100.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3.17% 3.44% -4.48% -7.44%

景顺长城基金:关于平安银行开办景顺长城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时间:2009-11-25 源自:巨潮网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平安银行开办景顺长城旗下部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本公告日起通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开办以下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下设之景顺长城优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1)、景顺长城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2)和景顺长城动力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3);
  2、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4);
  3、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5,前端收费);
  4、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2607);
  5、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8);
  6、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09);
  7、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0);
  8、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260111)。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安银行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平安银行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现将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景顺长城景系列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精选蓝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鼎益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资源垄断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景顺长城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景顺长城内需增长贰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和景顺长城公司治理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二、定期定额申购业务销售网点
  投资者可以通过平安银行的基金销售网点、网上银行等渠道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具体办理场所请遵循平安银行相关规定。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上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
  2、已开立上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平安银行各营业网点或通过网上申购渠道申请办理此业务,具体办理程序遵循平安银行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上述基金在平安银行进行日常基金交易的受理时间相同。非基金交易时间在平安银行提交的申请,视做下一基金工作日受理的交易。
  五、申购费率
  如无另行规定,定期定额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等同于正常的申购业务。具体申购费率及计费方式请参见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六、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平安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申购手续费),不受首次单笔申购最低为1,000元人民币的限制,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平安银行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原定期定额申购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七、扣款方式和扣款日期
  1、投资者应遵循平安银行的有关规定,由投资者与平安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日期;
  2、投资者须指定一个有效资金账户作为每期固定扣款账户;
  3、如果在约定的扣款日前投资者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得到成功确认,则首次扣款日为当期,否则为下一期。
  八、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申购的确认以上述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九、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银行的有关规定。
  十、其它
  1、对通过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T+2日后办理赎回业务。
  2、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十一、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06
  公司网址:www.invescogreatwall.com
  2、平安银行
  客户服务电话:40066-99999(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平安银行网站:http://www.pingan.com/bank/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取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