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国信证券开展定期定额投资业
务最低申购金额的公告
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决定,自 2016 年 1 月 4 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
证券”)开展定期定额申购业务的最低金额的限制。具体调整如下:
一、调整时间
2016 年 1 月 4 日起。活动时间若有变动,以国信证券公示时间为准。
二、适用基金
本公司已在国信证券代销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基金。
三、调整方案
调整后,投资者通过国信证券网上交易系统定期定额申购的适用的基金,单笔最低金额
均由原来的人民币 500 元(含申购手续费)下调至人民币 100 元(含申购手续费),不设置
金额级差。
各基金原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四、注意事项
1、本次调整业务开始或结束办理的具体时间及业务办理的具体程序以国信证券的有关
规定为准。有关本次调整的具体规定如有变化,敬请投资者留意国信证券的有关公告。
2、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所购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
书等法律文件。
五、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36,或前往各营业网点进行咨询
网址:www.guosen.com.cn
2、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
网址:www.lionfund.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
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
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