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宝利 A 份额开放赎回期间
宝利 B 份额(150137)的风险提示公告
《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于 2013 年 7 月 24 日生效,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2 年内,每满 6
个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宝利 A 的开放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为该日之前
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日,基金管理人将于
折算基准日对宝利 A 进行基金份额折算。同时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 2 年
期届满,本基金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
基金名称变更为“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
基金管理人规定,2015 年 7 月 23 日为宝利 A 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及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宝利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赎回其持有的宝利 A 基
金份额或不选择赎回宝利 A 份额。宝利 A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不选择赎回宝利 A
基金份额的,其持有的宝利 A 份额将在 2015 年 7 月 24 日日终转换后被自动默
认转换为“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份额。
2015 年 7 月 23 日为宝利 A 份额的最后开放赎回申请日,即在该日 15:00
前接受办理宝利 A 份额的赎回业务。现就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1、宝利 B 收益分配变化的风险。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规定,在宝利 A 的最后 1 个开放日前第 2 个工作日,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并执行的金融机构人民币 1 年期银行
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和公告的利差重新设定宝利 A 的年约定收益率,该收益率适用
于该开放日(不含)到基金合同生效后 2 年期届满日(含)的时间段。
宝利 A 的年约定收益率(单利)=1.2×1 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基准利率+利差
=1.2×2.0%+2.8%=5.2%
宝利 A 年约定收益率计算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第 2 位。宝
利 A 的年约定收益率按照上述方式调整后,宝利 B 的收益分配将相应调整。
2、宝利 B 杠杆率变动的风险。目前,宝利 A 与宝利 B 的份额配比为 1.473:1。
本次宝利 A 开放赎回结束后,宝利 A 的赎回将使宝利 A 的规模相应变化,从而
引致份额配比变化风险,进而出现杠杆率变动风险等。
3、本次宝利 A 实施基金份额开放赎回及份额转换结束后,本基金管理人将
对宝利 A 基金份额开放赎回及份额转换的结果进行公告。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原宝利 B 将不再上市交易,对此
本基金管理人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终止本基金
宝利 B 的基金份额上市交易,终止上市日为 2015 年 7 月 24 日 。本公告发布之
日(2015 年 7 月 21 日)开市起至 10:30 宝利 B 停牌一小时。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
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
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
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