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宝利(LOF)D

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7501   债券型

安信宝利(LOF)D(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167501 债券型    数据更新时间:2026-09-09

最新净值(元) 累计净值(元) 最低投资额
1.0559 1.6259 100元
  • 投入1万,近3年收益情况(元)
    今年以来 两年以来 三年以来
    ¥55.00 ¥294.00 ¥796.00
  • 收益率(%)
    近1月 近3月 近半年 今年以来
    -0.64% 0.47% -0.12% 0.55%

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D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6-06-22 源自:基金公司网站


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D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6 年 6 月 18 日
送出日期:2026 年 6 月 22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安信宝利(LOF) 基金代码 167501

下属基金简称 安信宝利债券 D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167501

基金管理人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 年 7 月 24 日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期 深 圳 证 券 交 2015 年 8 月

易所 7 日

基金类型 债券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 年 11 月 22 日

基金经理 张睿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2 年 4 月 25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经 2022 年 6 月 23 日

基金经理 宛晴 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3 年 07 月 09 日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安信宝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后
其他 2 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
金名称变更为“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宝利 A、宝利 B 的基金份额转
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投资目标 在适度承担信用风险的情况下,力争实现基金财产当期稳定的超越基准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
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
可转换债券(含可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债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但可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的申购
或增发,以及可持有因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因所持股票所派发的权证和因投资可
分离交易可转债而产生的权证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
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


本基金各类资产投资比例为: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现金或到期日在
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合计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
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的债券投资主要将采用信用策略,同时辅以利率策略、收益率策略、回购策略、
主要投资策略 可转换债券投资策略、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在适度控制风险的基础
上,通过信用分析和对信用利差趋势的判断,为投资者实现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收
益。

业绩比较基准 中债综合指数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水平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风险收益特征 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则,基金管理
人及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基金产品风险等级进行重新评定,因而本
基金的产品风险等级具体结果应以各销售机构提供的最新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第十四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期间的相关数据按实际存续期计算,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0≤M<100 万元 0.80% 场外申购费率

申购费 100 万元≤M<500 万元 0.40% 场外申购费率

(前收费) 500 万元≤M<1,000 万元 0.20% 场外申购费率

M≥1,000 万元 1,000.00 元/笔 场外申购费率

N<7 天 1.50% 场外赎回费率;100%归入基金
资产

7 天≤N<365 天 0.10% 场外赎回费率;不低于 25%归
入基金资产

365 天≤N<730 天 0.05% 场外赎回费率;不低于 25%归
赎回费 入基金资产

N≥730 天 0.00% 场外赎回费率;不低于 25%归
入基金资产

N<7 天 1.50% 场内赎回费率;100%归入基金
资产

N≥7 天 0.10% 场内赎回费率;不低于 25%归
入基金资产

注:投资人重复申购,须按每次申购所对应的费率档次分别计费。

申购费用由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资产,申购费用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注册登记和销售。场内申购费率由基金代销机构参照场外申购费率执行。本基金由原有宝利 A、宝利 B 份额转入的场外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由原宝利 B 份额转入的场内份额赎回费率为 0.10%。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本基金针对养老金客户的相关费率政策及在销售机构开展的费率优惠活动,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或销售机构的公告。场内交易费用以证券公司实际收取为准。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或金额 收取方

管理费 0.30% 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

托管费 0.10% 基金托管人

审计费用 40,000.00 元 会计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120,000.00 元 规定披露报刊

其他费用 律师费、银行间账户维护费、银行划款费等,详见招募说明书的基金费用与税收章节。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相应费用年金额为基金整体承担费用,非单个份额类别费用,且年金额为预估值,最终实际金额以基金定期报告披露为准。
(三)基金运作综合费用测算

若投资者认购/申购本基金份额,在持有期间,投资者需支出的运作费率如下表:

安信宝利债券 D

基金运作综合费率(年化)


0.42%

注:基金管理费率、托管费率、销售服务费率(若有)为基金现行费率,其他运作费用以最近一次基金年报披露的相关数据为基准测算。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本基金投资运作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

1、市场风险:证券市场价格受到经济因素、政治因素、投资心理和交易制度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基金收益水平变化而产生风险。2、信用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指债券发行人因经营情况恶化等因素发生违约,或债券发行人拒绝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由于债券发行人或债券本身信用等级降低导致债券价格波动等风险。信用风险也包括证券交易对手因违约而产生的证券交割风险。3、债券市场流动性风险:由于银行间债券市场深度和宽度相对较低,交易相对较不活跃,可能增大银行间债券变现难度,从而影响基金资产变现能力的风险。4、管理风险:在基金管理运作过程中基金管理人的知识、经验、判断、决策、技能等,会影响其对信息的占有和对经济形势、证券价格走势的判断,从而影响基金收益水平。5、操作风险: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内部控制存在缺陷或者人为因素造成操作失误或违反操作规程等引致的风险。在本基金的各种交易行为或者后台运作中,可能因为技术系统的故障或者差错而影响交易的正常进行或者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受到影响。6、合规性风险:基金管理或运作过程中,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有关规定而给基金财产带来损失的风险。7、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8、实施侧袋机制对投资者的影响。9、其他风险

二)本基金的特有风险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在具体投资管理中,本基金投资于以债券类为主的规定收益类资产,不参与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的投资。因此,本基金可能因投资债券类资产而面临较高的市场系统性风险。
(二)重要提示

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于 2013 年 05 月 16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673 号文准予募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除监管规定信息发生重大变更外,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资料概要。因此,本文件内容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性,敬请投资者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临时公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会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北京,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仲裁费由败诉方承担。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安信基金官方网站[www.essencefund.com][客服电话:4008-088-088]

1、《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