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
修订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公告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反映基金投资风格,提高基金业绩表现与业绩比较基准的可比性,经与各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自
2026 年 9 月 21 日起调整旗下部分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对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
有关条款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绩比较基准调整情况
本次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基金及调整前后的业绩比较基准情况如下:
序 基金全称 原基金合同业绩比较 调整后的新业绩比较基准
号 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65%+
安信价值成长混 *70%+中债总指数(全 恒生指数收益率*25%+中
1 合型证券投资基 价)收益率*25%+恒生 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
金 指数收益率*5% 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
率*5%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 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
安信港股通臻选 (人民币)收益率*80%+ 民币)收益率*80%+中债-
2 混合型发起式证 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 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
券投资基金 后)*20% 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
率*5%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70%+中债新综合全价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
安信均衡成长 18 ( 总 值 ) 指 数 收 益 率 恒生指数收益率*25%+中
3 个月持有期混合 *15%+恒生指数收益率 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
型证券投资基金 (经汇率调整)*10%+人 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
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 准利率*5%
后)*5%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60%+恒生指数收益率 中证800指数收益率*65%+
安信睿见优选混 (经汇率调整后)*20%+ 恒生指数收益率*25%+中
4 合型证券投资基 中债新综合全价(总 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收
金 值)收益率*15%+人民 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
币活期存款利率(税 率*5%
后)*5%
5 安信价值发现两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75%+
年定期开放混合 *70%+中债总指数(全 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
型证券投资基金 价)收益率*25%+恒生 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
(LOF) 指数收益率*5% 益率*10%
安信新趋势灵活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6 配置混合型证券 *50%+中债总指数(全 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
投资基金 价)收益率*50% 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
基准利率*5%
安信新价值灵活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7 配置混合型证券 *50%+中债总指数(全 数收益率*75%+沪深300指
投资基金 价)收益率*50% 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
基准利率*5%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安信民稳增长混 *75%+沪深 300 指数收 数收益率*50%+沪深300指
8 合型证券投资基 益率*15%+恒生指数收 数收益率*35%+恒生指数
金 益率*10% 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
准利率*5%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安信平稳双利3个 *75%+沪深 300 指数收 数收益率*85%+中证800指
9 月持有期混合型 益率*15%+恒生指数收 数收益率*7%+恒生指数收
证券投资基金 益率*10% 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
率*5%
中债综合(全价)指数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安信民安回报一 收益率*85%+沪深 300 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
10 年持有期混合型 指数收益率*10%+恒生 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 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
整后)*5% 利率*5%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
指数收益率*55%+沪深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50%+
安信平衡增利混 300 指数收益率*30%+ 中债-综合全价(1-3 年)指
11 合型证券投资基 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 数收益率*40%+恒生指数
金 率调整后)*10%+人民 收益率*10%
币活期存款利率(税
后)*5%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安信丰穗一年持 指数收益率*80%+沪深 数收益率*70%+沪深300指
12 有期混合型证券 300 指数收益率*10%+ 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
投资基金 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 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
率调整)*5%+人民币活 利率*5%
期存款利率(税后)*5%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安信稳健汇利一 益率*80%+中证 800 指 数收益率*80%+沪深300指
13 年持有期混合型 数收益率*15%+恒生指 数收益率*12%+恒生指数
证券投资基金 数收益率(经汇率调 收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
整)*5% 利率*5%
14 安信楚盈一年持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有期混合型证券 益率*80%+中证 800 指 数收益率*88%+中证800指
投资基金 数收益率*15%+恒生指 数收益率*8%+恒生指数收
数收益率(经汇率调 益率*4%
整)*5%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安信平稳合盈一 益率*85%+中证 800 指 数收益率*90%+中证800指
15 年持有期混合型 数收益率*10%+恒生指 数收益率*7%+恒生指数收
证券投资基金 数收益率(经汇率调 益率*3%
整)*5%
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安信稳健增益6个 *15%+恒生指数收益率 数收益率*88%+中证800指
16 月持有期混合型 (经汇率调整)*5%+中 数收益率*8%+恒生指数收
证券投资基金 债总指数(全价)收益 益率*4%
率*80%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 中债-综合全价(1-3 年)指
安信长鑫增强债 指数收益率*90%+沪深 数收益率*92%+沪深300指
17 券型证券投资基 300 指数收益率*7%+恒 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
金 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 益率*3%
调整后)*3%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安信尊享添益债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 数收益率*75%+中证可转
18 券型证券投资基 益率 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0%+
金 中债-0-1 年国债全价(总
值)指数收益率*5%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安信宝利债券型 数收益率*85%+中证可转
19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中债综合指数 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0%+
(LOF) 中债-0-1 年国债全价(总
值)指数收益率*5%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安信 90 天滚动持 指数收益率*80%+一年 数收益率*88%+中证可转
20 有债券型证券投 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换债券指数收益率*7%+中
资基金 债-0-1 年国债全价(总值)
后)*20% 指数收益率*5%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安信180天持有期 指数收益率*90%+一年 数收益率*90%+中证可转
21 债券型证券投资 期定期存款利率(税 换债券指数收益率*3%+一
基金 后)*10% 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
*7%
安信恒利增强债 中债总指数(全价)收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
22 券型证券投资基 益率*80%+沪深 300 指 数*80%+沪深300指数收益
金 数收益率*20% 率*20%
上述基金调整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原因、差异及影响详见附件《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二、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修订内容
(一)基金合同具体修订内容包括:在“基金的投资”章节中的“业绩比较基准”部分列明基金调整后的业绩比较基准、设定原因(包括与基金产品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比例限制的匹配情况)、基准要素相关信息(包括发布机构、代码、查询途径等)、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方法、管理投资偏离业绩比较基准的定性或定量方法,以及未来可能变更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形和程序。基金管理人将一并修订托管协议(如有),并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二)本次修订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将在基金管
理 人 网 站 ( www.essencefund.com ) 和 中 国 证 监 会 基 金 电 子 披 露 网 站
(http://eid.csrc.gov.cn/fund)发布。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等相关业务前,应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风险提示及相关业务规则和操作指南等文件。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如有)自2026年9月21日起生效。
四、其他事项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址:www.essencefund.com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6 年 8 月 22 日
附:业绩比较基准调整原因及合理性说明
1、安信价值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5%”调整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2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沪深 3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恒生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方面,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 A 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70%调整为 65%,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5%调整为 25%,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25%调整为 5%,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 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安信港股通臻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8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税后)*20%”调整为“中证港
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8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的债券资产将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利率水平、物价水平以及风险偏好的变化趋势,从而确定债券的配置数量与结构。具体而言,通过比较不同券种之间的收益率水平、流动性、信用风险等因素评估债券的内在投资价值,灵活运用多种策略进行债券组合的配置。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选取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 80%不变,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 15%,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20%调整为 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3、安信均衡成长 18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
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1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调整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25%+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证 8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恒生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 A 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70%调整为 65%,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10%调整为 25%,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15%调整为 5%,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 5%不变,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4、安信睿见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6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20%+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收益率*1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调整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5%+恒生指数收益率*25%+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
*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证 8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恒生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债-新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 A 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60%调整为 65%,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20%调整为 25%,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15%调整为 5%,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 5%不变,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5、安信价值发现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7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5%+恒生指数收益率*5%”调整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5%+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10%”。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沪深 3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恒生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 A 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70%调整为 75%,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5%调整为 1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25%调整为 1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6、安信新趋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50%”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沪深 3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债券资产将自上而下地在利率走势分析、债券供求分析基础上,认真研究券种机会、信用资质、期限利差、信用利差,寻找安全边际高的固定收益机会。在追求较高合理收益的同时,注意控制各种回撤风险和信用风险。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总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原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总指数(全价)”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调整后的债券部分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方面,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 A 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50%调整为 15%,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50%调整为 80%,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 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7、安信新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沪深 300指数收益率*5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50%”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沪深 3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债券资产将自上而下地在利率走势分析、债券供求分析基础上,灵活采用品种配置、久期配置、信用配置、利率和回购等投资策略,选择流动性好、风险溢价水平合理、到期收益率和信用质量较高的品种,实现组合稳健增值。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总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原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总指数(全价)”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调整后的债券部分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
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方面,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 A 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50%调整为 20%,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50%调整为 75%,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 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8、安信民稳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10%”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5%+恒生指数收益率*10%+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沪深 3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恒生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方面,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75%调整为 50%,A 股股票所
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15%调整为 35%,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 10%不变,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 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9、安信平稳双利 3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7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10%”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7%+恒生指数收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方面,本基金的股票投资将在行业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法,在充分研究公司商业模式、竞争优势、公司成长空间、行业竞争格局的背景下,结合估值水平,注重安全边际,选择内在价值被低估的股票构建投资组合。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 A 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沪深
300 指数”调整为“中证 800 指数”。原基准 A 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沪深 300
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 300 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 A 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中证800 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 800 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指数样本量大,行业覆盖面广,更适合作为本基金 A 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恒生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方面,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75%调整为 85%,A 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15%调整为 7%,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10%调整为 3%,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 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0、安信民安回报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全价)指数收益率*8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5%”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沪深 3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恒生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方面,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85%调整为 70%,A 股股票所
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10%调整为 20%,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 5%不变,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 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1、安信平衡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3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10%+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调整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0%+中债-综合全价(1-3 年)指数收益率*40%+恒生指数收益率*10%”。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的债券资产将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利率水平、物价水平以及风险偏好的变化趋势,从而确定债券的配置数量与结构,预期组合整体关注中短久期配置。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 年)指数”。原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调整后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沪深 3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恒生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55%调整为 40%,A 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30%调整为 50%,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 10%不变,并删除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2、安信丰穗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恒生指数收益率*5%+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沪深 3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恒生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80%调整为 70%,A 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10%调整为 20%,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
保持 5%不变,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 5%不变,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3、安信稳健汇利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80%+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2%+恒生指数收益率*3%+活期存款基准利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用的投资策略包括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个券选择策略和相对价值判断等,对于信用债、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等投资品种,将根据其特点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总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原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总指数(全价)”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调整后的债券部分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方面,本基金的股票资产主要投资于价值型股票,根据定量财务分析和盈利预测挖掘价值被低估的上市公司作为重点投资对象,同时注意适度分散持仓,以控制个券波动风险对资产组合的影响。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
认可度,以及指数盘别/市值覆盖、风格特征、行业与个股分布等,本基金基准
A 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证 800 指数”调整为“沪深 300 指数”。原基准
A 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中证 800 指数”由沪深市场市值较大、流动性较好的800 只股票构成,反映沪深市场大中盘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调整后的 A 股股票部分的基准要素“沪深 300 指数”由沪深市场中规模大、流动性好的最具代表性的 300 只证券组成,以反映沪深市场上市公司证券的整体表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市场影响力,更适合作为本基金 A 股股票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恒生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方面,本基金选取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作为现金类资产部分的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 80%不变,将 A 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15%调整为 12%,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5%调整为 3%,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设置为 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4、安信楚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80%+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8%+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8%+恒生指数收益率*4%”。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的债券资产将综合分析市场利率
和信用利差的变动趋势,采取久期配置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骑乘策略、息差策略、类属配置策略、个券选择策略、信用债投资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等策略。在有效控制组合风险并保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前提下,把握债券市场投资机会,实施积极主动的组合管理,精选个券,控制风险,增强基金资产的使用效率和投资收益。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总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原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总指数(全价)”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调整后的债券部分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证 8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恒生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80%调整为 88%,A 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15%调整为 8%,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5%调整为 4%,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5、安信平稳合盈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
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85%+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10%+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7%+恒生指数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的债券资产采取自上而下的投资策略,通过深入分析宏观经济、货币政策、利率水平、物价水平以及风险偏好的变化趋势,从而确定债券的配置数量与结构。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总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原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总指数(全价)”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调整后的债券部分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证 8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恒生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85%调整为 90%,A 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10%调整为 7%,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5%调整为 3%,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6、安信稳健增益 6 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证 800指数收益率*15%+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5%+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80%”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8%+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8%+恒生指数收益率*4%”。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债券部分的投资将通过久期控制、期限结构配置、个券选择策略和相对价值判断等,对于信用债、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等投资品种,将根据其特点采取相应的投资策略。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总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原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总指数(全价)”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调整后的债券部分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证 8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恒生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80%调整为 88%,A 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15%调整为 8%,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5%调整为 4%,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7、安信长鑫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恒生指数收益率(经汇率调整后)*3%”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 年)指数收益率*92%+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5%+恒生指数收益率*3%”。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的债券资产将采取久期投资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选择策略(含资产支持证券)、个券选择策略、息差策略、可转换债券及可交换债券投资策略等积极投资策略,自上而下地管理组合的久期,灵活地调整组合的券种搭配,同时精选个券,以增强组合的持有期收益,预期组合整体关注中短久期配置。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1-3 年)指数”。原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调整后的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1-3 年)指数”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商业银行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企业债、公司债等成份券组成,成份券待偿期在 1-3 年(含 1 年),反映境内人民币中短久期债券市场整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沪深 3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港股通标的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恒生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将基准中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90%调整为 92%,A 股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由 7%调整为 5%,港股通标的股票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保持 3%不变,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
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8、安信尊享添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7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20%+中债-0-1 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在债券类资产上通过灵活应用各种期限结构策略、信用策略、互换策略、息差策略等进行投资组合管理。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总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和“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其中“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作为普通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原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总指数(全价)”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调整后的基准要素“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更适合作为本基金普通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调整后的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将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综合考虑基准要素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本基金选取中债-0-1 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作
为这类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0-1 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的成分券是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待偿期1年以内(不包含1年)的记账式国债组成,适合作为本基金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普通债券资产、可转债资产、1 年以内政府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 75%、20%和 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19、安信宝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指数”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5%+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10%+中债-0-1 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普通债券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可转换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适度投资于可转换债券,采取基本面分析和量化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选择价值低估的可转换债券进行投资。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同时兼顾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样本覆盖、收益特征等,本基金选取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将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综合考虑基准要素与产
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本基金选取中债-0-1 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作为这类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0-1 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的成分券是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待偿期1年以内(不包含1年)的记账式国债组成,适合作为本基金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普通债券资产、可转换债券资产、1 年以内政府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 85%、10%和 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0、安信 90 天滚动持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20%”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8%+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7%+中债-0-1 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5%”。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普通债券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可转债部分方面,本基金重视对可转换和可交换债券对应股票的分析与研究,选择那些公司和行业景气趋势回升、成长性好、安全边际较高的品种进行投资。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同时兼顾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样本覆盖、收益特征等,本基金选取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可转换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将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 5%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综合考虑基准要素与产品定位、投资策略的匹配度,本基金选取中债-0-1 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作为这类债券资产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债-0-1 年国债全价(总值)指数的成分券是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待偿期1年以内(不包含1年)的记账式国债组成,适合作为本基金 1 年以内的政府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普通债券资产、可转债资产、1 年以内政府债券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 88%、7%和 5%,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1、安信 180 天持有期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收益率*3%+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7%”。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普通债券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可转债部分方面,本基金将选择公司基本素质优良、其对应的基础证券有着较高上涨潜力的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进行投资。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策略的匹配度,同时兼顾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样本覆盖、收益特征等,本基金选取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作为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中证可转换债券指数的样本由在沪深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可转换债券组成,以反映国内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总体表现,适合作为本基金可转债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现金类资产部分未做调整,仍为“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仅规范相关基准要素的表述方式。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基于本基金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限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比例情况以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本基金将普通债券资产、可转债资产、现金类资产所对应的基准要素权重分别设置为 90%、3%和 7%,调整后的新要素权重更符合基金所投资的资产类别过往实际运作情况。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22、安信恒利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为了更科学、准确地体现本基金的投资风格,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及投资比例限制等约定,并结合本基金投资组合历史的资产配置情况及预期的中长期资产配置比例中枢等,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由“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20%”。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债券部分方面,本基金债券部分的投资通过分析判断宏观经济运行趋势及其引致的财政货币政策变化,对未来市场利率趋势及市场信用环境变化作出预测,并综合考虑利率变化对不同债券品种的影响、收益率水平、信用风险的大小、流动性的好坏等因素,在确保资产收益安全性和稳定性的基础上,构造债券组合。综合考虑基准指数与产品定位和投资风格的匹配度,同时兼顾考虑基准指数的表征性、认可度,以及基准指数券种、久期、信用等级分布特征等,本基金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由“中债总指数(全价)”调整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原基准债券部分的基准要素“中债总指数(全价)”成分券由在境内公开发行且上市流通的记账式国债、央行票据和政策性银行债组成,是一个反映境内利率类债券整体价格走势情况的分类指数。调整后的债券部分基准要素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旨在综合反映债券全市场整体价格和投资回报情况,指数涵盖了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更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要素。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 A 股股票部分未做调整,仍为“沪深 300 指数”。
业绩比较基准要素的权重设置方面,本基金未调整基准要素的权重。
上述调整符合《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指引》和《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操作细则》的要求,对本基金投资运作、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