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停止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销旗下基金业务的公告
经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济财富”)与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协商决定,自2017年5月1日起,本公司将停止与富济财富销售合作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公司在富济财富停止销售的基金如下:
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01)、中海分红增利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11)、中海能源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21)、中海稳健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5001)、中海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31)、中海量化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41)、中海上证5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01)、中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92001、B类392002)、中海环保新能源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51)、中海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395011,C类 395012)、中海消费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8061)、中海医疗保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9011)、中海优势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93001)、中海惠裕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3907)、中海可转换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003、C类000004)、中海安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166)、中海惠丰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163910、B类150154)、中海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298、C类000299)、中海惠利纯债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317、B类000318)、中海积极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597)、中海惠祥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675、B类000676)、中海医药健康产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878、C类000879)、中海合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005)、中海进取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52)、中海积极增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279)、中海中证高铁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02030)、中海混改红利主题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574)、中海中鑫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110)、中海顺鑫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13)、中海魅力长三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1864)、中海沪港深价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2214)、中海合嘉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2965、C类002966)及中海添顺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4219),仅限前端收费模式。
2017年5月1日起,投资者将无法通过富济财富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等业务,已通过富济财富购买上述基金的客户,当前持有基金份额的赎回业务不受影响。本公告的解释权归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 深圳富济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jinqianwo.cn
客户服务电话:0755-83999907
2.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 网址:www.zh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788 (免长途话费)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9日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深证会〔2016〕360 号)及《关于做好〈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工作的通知》(深证会〔2017〕132号),现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如下: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
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9日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上证发〔2016〕74号)及《关于做好分级基金指引实施相关工作的通知》,现向投资者提示风险如下:
一、《上海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其名下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中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9日



